[問題] 跨國教唆的問題

作者: ultratimes   2016-02-25 19:56:14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假如 某甲在台灣 教唆外國人A 在外國殺死外國人B
請問甲會犯罪嗎?
因為如果根據刑法推理,外國人A 在國外 殺死外國人B 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即使根據刑法第4條: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但外國人A的犯罪行為以及發生結果都在國外
而刑法第8條似乎也無適用空間
此時甲還是會因為教唆罪觸犯刑法271嗎?
因為真正殺人罪的犯人並無本國法律之適用
如果換個題目
某甲在台灣 教唆本國人乙 在國外偷竊
因為偷竊最輕本刑在三年以下,故根據刑法7,乙之偷竊行為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此時在台灣的甲,依然有教唆偷竊罪成立的可能性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2-25 20:32:00
我國刑法不適用,不代表外國刑法不適用犯不犯罪 跟我國刑法能不能適用能不能處罰又是兩回事
作者: ultratimes   2016-02-25 21:04:00
重點是教唆罪是有從屬性問題所以問題在被教唆者無我國刑法適用,教唆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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