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告人恐嚇但不確定是否構成恐嚇

作者: Mancare (我想吃常溫超導體)   2016-02-25 21:09:53
事件起因為該人停車在路中央佔用道路,擋住本人回家的通道。
示意按喇叭後不讓且有人開車門下車,隨後車才又離去。
該車迴轉到我家對面的路又再次停路中央,我很不爽拿GoPro拍他並且提醒
:「你現在違規停車占用道路,我在拍了唷。」
之後就回說 拍就拍阿,你檢舉阿,罰單來我就繳而已阿,怎樣?!
別在怕啦,叫警察阿,開單就繳錢而已啦,一千多我繳得起啦
我開計程車的,要找人有什麼困難
今天你要這樣搞玩,大家相遇得到啦(台語)
台語的相遇得到熟知的人應該知道是什麼意思吧
然後還有說你在拍三小
主要他在我家正對面,
1.他已經知曉我的住處,不斷強調大家相遇得到(台語)
2.你在拍三小,就繳罰單而已啦,要跑法院陪你啦...等等相關言辭
該人惡劣,違規停車他老大就是要停怎樣的態度,全程咆嘯
警察就乖得跟什麼一樣。
另外證據的部分是
我有影片、我有影片、我有影片
已報案且取得三聯單
請問這樣有構成恐嚇嗎?亦或其他可提告的部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2-25 22:14:00
不確定的一定沒有恐嚇 XD
作者: lucas147 (Lucas)   2016-02-25 23:20:00
"你在拍三小"不知道有沒有公然侮辱?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2-26 08:17:00
他的意思也可以解釋成:「我開計程車的,天天在路上轉,只要看到你違規我就一定會檢舉告發」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2-26 10:06:00
提告是你的權力,會不會構成是看他答辯與法官的職權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6-02-29 16:21:00
先告了再說,別拖過告訴期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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