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主管在經營直銷

作者: hot6292001 (Tippi)   2016-03-18 09:20:08
我們公司的管理部主管,藉職務之便要總務往後購買公司用品,
先連結到美安的SHOP.COM的網站(登錄、註冊)再連結到其他購物商場購買,
若利用美安SHOP.COM購買東西或者連結到外部購物商場買,主管本人可以累積
點數,達到一定的點數會有獎金回饋給主管。
想問這樣利用職務之便,從中獲取利潤的手法,是否違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18 10:56:00
這跟你出差刷卡賺紅利一樣 正常總務會自己賺 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3-18 10:58:00
有些公司根本禁止員工刷卡買公物報帳 刷卡報帳被刁難或者追要卡公司給的紅利可是公司自己要求員工買公物倒是要先墊款且等若干時間後才能無利息報帳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8 11:52:00
去跟更大的主管告狀
作者: v3su   2016-03-18 12:36:00
去跟更大的主管告狀 +1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18 12:44:00
那....開公務車出門,可以拿發票報帳部下駕駛去加油站,要掏錢付油資,坐副駕駛座的主管說你錢拿來,用我的信用卡刷請問,駕駛部下要去檢舉主管嘛????以公務機關來講,確實有明文規定 專業採購人員不能這麼做一般的臨時性採購或者是出差等則不禁止同樣的,這家公司假如還沒明文約定不可多點一個網址轉址那要說主管背信還是啥,言之過早....換言之,這行為對於公司現有採購 尚未產生不利益行為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3-18 17:06:00
甚至不會觀感不好吧?同樣東西如果價錢有低的話,主管也會高興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8 17:25:00
那也是公司要追究的問題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18 17:43:00
要看公司的採購政策是否有明令,民法上,公司沒有受到損害,除非是知後無法核銷認列;刑法上,啥可非難的嗎?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6-03-19 02:42:00
這是沒有違法的;舉個例子,員工出差用餐一餐80元,員工先墊付80元後,老闆說今天我生日加送一盤三層肉,員工是以80元的錢,報帳也報80,但卻額外獲得40元的東西你認為員工有違法嗎?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3-19 11:08:00
單純是忌妒心的對他人觀感不好難道主管利用職務之便認識女下屬 進而交往結婚也犯法?人家有本事在一件工作上達到雙贏局面 何樂不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19 11:15:00
真要認真講,美安算是一個廣告露出平台....以他的要求,屬下也可以選擇不配合,直接連到目標網站去購買,頂多就是....主管給你難看的考績而已.......把他想像成,主管要屬下多點幾下廣告再購物 ....那你說 公司有因為點兩下廣告而造成損失嗎???這種事情歐? 基本上 "高層才懶得管"高層管的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事情,懂嗎?懂嗎?懂嗎??自己都無法判斷是不是危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公司可能不太需要這樣的 好人才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9 12:15:00
美安的價位 在整個internet算是中下 如果你可以用心舉證其他網站更便宜 那你跟大董檢舉小主管侵奪公司利益始能獲採說中下是因為還有其他超級黑店(10倍價)拉高平均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3-20 00:51:00
總覺得是你看他不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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