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管委會被住戶宣稱有背信罪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6-03-18 09:41:07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社區的主委(其實就是小弟我),財委,
每個月管委會有發補助(主委5000元/財委2000元)
結果近期一直有住戶(其實是前前主委)說我們這樣子違法
是背信罪,是刑法會被抓去關的
但這個補助是怎麼來的呢?
其實是前前主委在三年多年自己在管委會議中提出
後來有在所有權人大會上通過並公告,送區公所備查
(ps我們住戶開會人數都不夠第一次的大會人數,都是過第二次的1/5那個門檻)
前前主委的主張是說
我們只做公告+備查是不行的
必須還要
1.修改住戶規約
2.發送通知給所有住戶,並且反對人數需要少於一半住戶
否則就是違法,就是有刑事責任
另外還有一個比較妙的點,他說因為之前是不知道這狀況,
所以之前拿過錢的人就都沒事,現在還在拿的人才有事
這又是對的嘛?@@
(小弟接主委還沒一年,之前還有過不同屆的主委/財委了)
想請教的是,前前主委這說法是正確的嘛?
但說起來他之前連續當了10年左右的社區主委,
也從來沒做過以上那兩件事情阿....
並且刑法背信罪,有不知者無罪的狀況嗎?
這個前前主委好像是在警察還是司法單位當公務員的
所以對法律的事情都講得頭頭是道...
弄得現任委員們都有點恐慌...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3-18 09:49:00
社區沒有總幹事嗎 沒有法律顧問嗎 問他們不是比較快?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6-03-18 09:52:00
有總幹事,沒有法律顧問.總幹事有去新北市政府某單位問過說沒問題,但前前主委一直說政府那單位哪知道,亂誤導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8 10:35:00
發補助是發給誰?你這麼忌諱 似乎內情不單純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6-03-18 10:47:00
我文章就寫了補助是給主委/財委阿...要發補助也不是我提的,也已經發了3年多了...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8 11:54:00
你自己是主委 如果不想要這個錢 就退回去 省跑法院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6-03-18 11:58:00
我主要問題是區權會通過的事情,除了公告+記錄+備查是不是一定要修改住戶規章+發通知給所有住戶才生效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18 12:04:00
請找律師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6-03-18 12:04:00
這部分沒弄清楚,會變成這筆錢某人爽就有,不爽就沒有了好吧 還是去找律師,感謝各位
作者: v3su   2016-03-18 12:30:00
找律師+1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3-18 14:38:00
問一下,前前主委有領到錢過嗎?有領過,如果背信也是他刑法,以前殺人跟現在殺人,一樣有罪,除非超過追訴期我也不知道強盜有罪,那我可以強盜嗎,當然不行XDDD不要被他唬住了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9 12:27:00
你敘述用字要加強 有會議記錄基本上是告不成 跑法院麻煩而已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22 00:05:00
妳是說前前主委在主張他自己當時沒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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