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17 00:41:13主題
自己錯了還怪人
內文
大家都知道,兩岸關係錯綜複雜,不是我們說什麼對方都會接受,如同在台灣,教授講的
學生也不會全聽。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是「單軌多點」下的聯繫
窗口,舉凡犯罪情資交換、合作協查、共同偵辦、交付證據等,皆需經兩岸討論協商,才
能進行,法務部無權片面決定。
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
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法務部一面努力說明,一面積極與大陸聯絡,還沒談出結論,人就送回來了。相關事證全
在大陸方,法務部主動去要,刑事局也去聯繫公安,都尚未取得。不得已,只好先放人再
繼續蒐證。
見國人一片罵聲,這些立委又把責任推給法務部,指法務部消極擺爛。好像只要法務部開
口,大陸就會遵命照辦,完全不顧協商需要雙方願意且需時間。這些立委一面痛罵大陸,
製造對立,激發仇恨,一面要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一面説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
,大聲講無罪推定,不可像大陸隨便押人,一面又説這些人沒被收押是法務部擺爛。
這類操弄民粹的作風,真的會害慘台灣。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臺灣,就適可而止,
放過台灣吧!
連結:
https://www.moj.gov.tw/ct.asp?xItem=429962&ctNode=27518&mp=001
註解:無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04-17 03:38:00很難想像一個國家機關竟然發出一篇意氣用事的正式聲明稿
作者: v3su 2016-04-17 11:54:00
我蠻欣賞的欸
千萬別告訴我,這是法務部長自己擬稿的。趕快下台啦!別丟臉了!鄉民寫的文章都比你好。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04-17 17:22:00難怪我國積弱不振
自己擬稿,政府都沒有公關部門,沒有發言人,讓她這樣亂搞喔要不是離520很近,應該逼她下臺的
作者:
Afei (... )
2016-04-17 17:42:00如果不是快520,她也不會這樣搞
不支到次長會不會跟她一起走,不過這次委員會有位表現超OK,希望可以繼續維持.Y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4-17 21:40:00
羅部長真的辛苦了!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4-18 13:27:00
其實…民意代表們…有時候真的是蠻狀況外的 XD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4-19 14:20:00
還好吧!在只能說假話的世界裡說真話,只好鼓勵一下囉 XD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4-19 18:33:00抓到了 U大是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