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 105/5/21 晚間搭乘統聯客運,前往朋友宴席
在即將抵達台北轉運站之前,拿錢包出來裝紅包錢,隨即
將錢包放在隔壁的座位上,等到下車之後發覺錢包不在身上
問客運司機,說我坐的位置上面沒有留下錢包....
等到隔天宴席結束去派出所想報案,警方只陪同我去跟統聯要求
觀看車上監視器,後來統聯小姐說在我錢包放在隔壁座位上時
後方的男性乘客從後面伸手向前疑似摸走什麼東西 = =
我隨即於台中市派出所報竊盜案件,至於嫌疑人的長相,在車上
的監視器,於乘客下車時應該會將乘客的面孔照得一清二楚
加上我錢包中有附加悠遊卡功能的學生證,我提供給警方此悠遊卡
的卡號跟晶片號碼
想請問版眾,這樣的情況下警方會努力偵辦破案的機率很大嗎?
因為錢包中有重要的東西,無論如何都想拿回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