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沒錄音又不認識對方能告恐嚇嗎?

作者: ak77now (ak77now)   2016-06-30 12:48:57
昨天我跟我女友在公園散步
看到一個婦人遛的柯基(有牽繩)被一隻沒牽繩的狗攻擊
沒牽繩的狗主人是一對夫妻
當下就在那邊狡辯、牽拖是對方太大驚小怪了
我只是一個路人經過而已
覺得這樣實在很沒品
當下脫口大聲喊出:「啊就沒綁繩子 藉口這麼多!」
大概公園人也多
那對溜狗沒牽繩的夫妻(年約四、五十歲)很惱羞
就像個小屁孩一樣的在那叫囂
我們沒理會也沒答腔就往遠處走
對方先是在那嗆說類似「來啊 過來啊 臭俗仔」等等的
因為我們往遠處走,那對老屁孩夫妻又追上來在那邊叫囂
那男的還拿著安全帽擺出一臉狠樣
彷彿就要幹架似的
等他們更靠近後我女友作勢拿出手機
對方還以為要錄影稍微節制一下
離去前嗆了很多話
最有印象的是「下次不要再讓我在這看到你」這類語帶威脅的內容
那公園我們很常去
又不希望以後去的時候被找麻煩
但當下我們太緊張了忘記錄影或錄音,少了比較直接的證據
那邊有監視器,但通常也不會錄到聲音
那對老屁孩夫妻我也不認識
在這種不認識、又沒錄音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報警處理呢?
我真的很擔心下次去公園又遇到他們
謝謝大家喔!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6-30 16:49:00
再遇到,不就能錄了…擔心學不會錄影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30 19:25:00
你可以挖一個洞給他們跳,就可以報警了但最好還是不要惹事,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你如果遇到正截兄,砍你兩刀,就只有檢察官能幫你伸冤了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16-06-30 23:03:00
你就直接去提告啊。俗辣被警方約談就會道歉了,不用真的打官司。你不用先考慮證據力的問題,提告,把他找出來,才是重要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6-30 23:14:00
要先有對方資料吧?
作者: pants27 (孤獨王者)   2016-07-03 18:00:00
1.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ꀬ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其構成要件: 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A而所謂「加害」,指以不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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