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事情已經解決,但還是有疑問想要請教各位。
以下是事情經過
阿母在昨天早上於路邊停車時,A到兩台機車,機車倒了。
沒有報警,直接移動到旁邊機車行,估價然後付錢賠償。
之後阿母的說法是,錢付完以後,她跟被害人講說付好了,就回家了。
然後隔天對方找來說,機車維修還有需要賠償的部分。
因為已經不是當下,又所有大大小小刮傷對方都說要賠,我就帶著阿母上派出所了。
在警察的幫助下,我們另外賠償了可以接受的金額,整件事情落幕。
想請教,像這樣沒有報警沒有證據又不是當下,
已經賠償一次後是不是可以拒絕再賠償?
又或者不賠償的話會被提告成功嗎?
身邊朋友親戚說法都不同,還請各位幫我解解惑,謝謝大家。
已經灌輸阿母以後無論如何都要報警了,事後處理這些實在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