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樓上鄰居冷氣噪音困擾許久 請環保局的人員來測的結果是35分貝 差2分貝可以開罰
後來環保局到樓上進行勸導 鄰居卻說出不實言論(什麼考了兩年大學都沒上的人 來管我們冷氣的噪音之類的)
上前理論對質後 事件結束當天(大約一週前)接到警局電話要前去做筆錄
說被控告傷害(說我打她臉 可是我根本沒碰她)以及公然侮辱(說我罵她小三 我只有說她三寶) 及作勢拿箱子丟他(附近根本沒箱子)附近沒監視器也沒錄音 證人只有社區的秘書(不知到幾個月後的偵查庭他會怎麼說)
這種應該不會起訴吧...?(最壞的打算怕串供)
請問這種不實指控 等案子結束後 我能告她誣告(不實指控使人受到刑事之罰則) 並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文件大概要怎麼擬...第一次被告
還是有其他反制的方法 畢竟很不方便
請各位前輩幫忙開導了。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