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漫罵

作者: andy604128 (andy)   2016-08-09 00:33:31
前幾天在網路上被對方問 你家死人嗎?
我請他在說一次以利我證據收集
對方就在回了兩次 請問你家有死人嗎?
所以你家到底有沒有死人?
請我這樣的言語我可以提告誹謗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09 00:36:00
不能 家裡有死人並不會造成名譽毀損 = =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6-08-09 00:59:00
沒有跟具體事實連結的謾罵可以告公然侮辱,但也要看罵的動機和理由是什麼如果罵的事情有緣故,那法官可能認定只是情緒用詞而沒有犯意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09 07:30:00
你叫他再說一次…他真乖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6-08-09 08:01:00
"請他說"的方式,說不定法官認為你當下是"允許"給他罵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9 14:15:00
疑問句不能成立!你可以花一千元請他出庭,不出庭就讓他賠1萬元除非你不想跟他玩告人是國民的基本權力。寫民事狀就讓他GG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8-09 17:55:00
照你的敘述,提民事訴訟也極難勝訴。雖然還要視整體案件的情況而定,但光以疑問句來說,實務上並不認為是公然侮辱。而且民事上你還必須證明因該句言詞造成你什麼樣的損害。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9 18:45:00
吉他民事賠償就是把他找出來,判決敗訴或和解都算是跟他玩一場。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8-09 19:03:00
花了裁判費交通費的成本、準備開庭的時間精力,對一個極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損害的糾紛提起訴訟。當然網友打打字說兩句並不耗費什麼,不過原PO還是自己考量一下。另外,在小事與薄弱證據下提起訴訟,可能會被認為浪費司法資源,法院也易有不利認定,提醒一下。對人提起訴訟絕不是「玩一場」這種程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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