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個問題想請益,google之後還是不懂的地方,法律常識淺薄還請多包含!
我在去年被網路詐騙,今天剛收到判決書(收到開庭通知的時候想說是公訴、而且我留存
的證據在報案的時候都提出了,也沒有特別要補充的事項,就沒有大老遠去出庭),剛剛
看完判決確定有罪,有得易科罰金和不得易科罰金的部分。
結果剛剛google才知道原來刑事訴訟是拿不回被詐騙的錢的,應該要在判決確定前提出附
帶民事訴訟,就可以不用判決費;但我已經收到判決書,是否表示第一審已經結束了、目
前無法提起附帶民事呢?
以目前的狀況,我還有機會可以用什麼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嗎?
或者可以為了要提起附帶民事,只好再提上訴進行二審?
謝謝大家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