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大大指引明燈
事情已經要走向訴訟階段 想和談但是沒有共識 但是尚未訴訟 先來問個
完整描述一下內容
車上有三個人 A B C
A是駕駛 B是車主 C是乘客
但車子的名字是B方家人
駕駛人是超速自撞 這點有行車紀錄器佐證 以及BC兩位證人
警方到場做筆錄是三人無傷
車子修繕費用粗估23萬
A方以共乘的觀點要求C連帶負賠償責任
個人覺得完全行不通啦 C就只是個無辜的乘客
A方主張車主B同意A駕駛的 所以也有賠償責任
簡單來說A方希望ABC三方共同承擔
問題
1.車主是B方家人 而不是B本人 B方家人可不可以主張沒有同意A駕駛駕車?
2.若走到訴訟階段 B及C兩位乘客 是否可以反告A方 索取精神賠償?
3.C是不是不需要負賠償責任? 我真心覺得C很無辜
謝謝各位法律人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