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公司因為長期跟某衛服部醫院有合作關係,時常承包大小零星項目
(地區性的小小公司 還沒有請法務Orz)
但今年在承包某項目時,因為底下一個細項非本公司之專才,
故轉包給其他曾配合過的公司處理
沒想到該公司因施工不慎,意外汙損該院某醫師的一年新車
(原廠估價約六萬餘元,但敝公司所應支付予該公司之剩餘款為大約五萬餘元左右)
而院方表明,因為接頭是敝公司,因此需要先由我們支付醫師之修繕費用後,
才可以核准驗收
本來該公司一直允諾會進行賠償 到現在卻態度消極一拖再拖
醫院也打來催促請我們盡快進行賠償 才能把扣住的款項核報下來
想詢問各位 敝公司該使用何種方式來對該協力廠商來求償呢?
直接隔壁板請律師提告嗎?(這個有項目可以告嗎?)還是直接申請支付命令呢?
煩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一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