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院拍賣不動產

作者: qwevo ( )   2016-09-26 21:05:08
A:債權人
B:債務人
A向法院提出拍賣B不動產,已與法院完成不動產的會勘、量測
問題:B在這之前拿不動產向銀行抵押借錢,如果拍賣成功
那金額是A與銀行對分,還是銀行先拿? 剩的A才能拿?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26 22:09:00
一、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二、強制執行費用。三、不動產抵押權(第一順位)。四、不動產抵押權(第二順位)。五、以此類推……六、一般債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6 22:14:00
抵押權又不是假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6 22:56:00
以查封時點作為分界,查封前抵押權優先清償,查封後吃土應該說,以抵押權成立時點作為分界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27 00:09:00
可是瑞凡,查封登記就是一種限制登記,查封登記後未塗銷前,根本就無法為抵押權設定登記,地政事務所就是駁回。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27 18:54:00
雖然這種實務操作一直被學者批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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