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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昨晚大概九點跟十點的區間騎機車經過台灣大道三段並右轉文心路,在要轉彎的時候
有感覺機車震了一下,當下不以為意,但回到家後越想越毛,如果別人騎車撞到我導致他
摔車受傷,他如果去告我肇逃那我不就要進去關了,回家查了一下,好像也很多人明明是
被撞,竟然被告肇逃賠了一大筆錢,又被抓進去關...
凌晨很緊張地跑去問警察,警察說目前還沒有人報案。如果他當下沒叫警察,幾天後再去
說我肇逃這樣成立嗎?還是說他這樣其實也算是肇逃呢?是不是可以先告先贏?(當然前
提是我有被撞到)
拜託各位解答了,真的非常地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