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告得成誹謗嗎?

作者: li88978 (盧小小)   2016-11-17 15:03:06
請問一下
Q1
如果前男友因不甘心而傳給現任男友一些關於我但不實的言論
足以妨礙我名譽
我要告他告得成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Q2
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若想把事情鬧大
讓他周遭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惡行惡狀
是不是也會觸法?
如果是屬實的也會觸法嗎?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17 15:11:00
只傳給你男友 不算多數人對你的評價 才叫做名譽,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叫你男友相信你
作者: li88978 (盧小小)   2016-11-17 15:20:00
這樣亂說話都不會有事?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17 15:23:00
Q2要看你講的惡行是什麼,他花心 他劈腿 他騙錢,沒什麼問題,他老二很小,他去做菜花手術,他有愛滋之類可能不太行你要先搞清楚這條罪保護的東西是什麼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1-17 18:56:00
何謂惡行惡狀
作者: arscerate (澈毛)   2016-11-17 19:53:00
人生很長 看得長遠 便能放下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11-17 20:17:00
如果前任男友傳些不實指控便足以影響妳跟現任男友的感情,那妳們該做的事是加強信賴關係,然後一起嘲笑前男友。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8 01:58:00
如果是指摘不實之事,屬於誹謗罪,誹謗罪需要散布。僅告訴現任男友並不會構成。但仍然可以考慮走民事的人格權侵害除去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不過這邊最重要的,就是前男友對現任男友所為不實言論,對你的「具體損害」為何?若只是不開心等抽象情緒問題,並不能算是具體損害。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18 09:03:00
假設人格權受侵害也是可以請求慰撫金,不過訴訟不太划算
作者: aa1982317tw (apple)   2016-11-18 11:18:00
如果想要警告他,可以先寄個存證信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8 11:46:00
在打訴訟不划算的情況下,寄存證信函沒什麼意義。
作者: doremi222 (四葉)   2016-11-21 19:18:00
想問,如果用私訊傳給多數人描述的是事實,有截圖說的是男友滿是謊言,一直在騙現任女友和前女友想讓男生身邊的人都知道(私訊傳)會有公然侮辱或誹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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