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行使債權的順序

作者: pennyleo (今朝有酒今朝醉)   2016-12-01 16:37:14
各位好
想問一下
我是一名債權人
目前已經拿到法院判決書
且已經去國稅局查到對方的不動產
也申請到二類土地謄本
對方都是和他的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房產
所以他的名下房屋全是「共同持有」
我想問,如果我已經放目標在某幾間不動產
我接下來要怎麼行使抵押權
另外 是不是一定要到對方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才能申請
謝謝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2-01 19:38:00
....你到底是普通債權人還是抵押權人?是,聲請執行以執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為該管法院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12-01 19:45:00
你的共同持有是分別共有還是公同共有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1 19:59:00
我猜只能執行應有部分而以...應該是可以把債權憑證貼牆上當壁紙了@@共同共有 XDDDDDD
作者: aa1982317tw (apple)   2016-12-01 23:25:00
一定要到不動產所在地法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1 23:32:00
共同共有歐? 全家都沒人想去辦分割繼承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2-02 10:13:00
可能是「公同共有」吧?如果是「分別共有」的話,土地登記簿謄本上面不會特別印出是分別共有。還有你沒有設定抵押權,怎麼實行抵押權呢?金額如果夠大的話,我建議你找專業人士協助處理,因為你的法律觀念並不是很好,等於是瞎子摸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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