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本工資問題

作者: sanbao (三寶)   2016-12-16 11:16:39
女友在某家化妝保養品公司上班,
她們是有業績壓力跟抽成制度,
但我最近看了公司要她簽的契約書,
上面提到每月工資16000包含伙食費2400,
可是現在法規規定基本工資不是20008嗎?
請問這樣有沒有違法?
女友說她們有獎金制度,
一個月休七天一天工作八小時。
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16 11:33:00
違法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6-12-16 11:46:00
重點是她敢檢舉嗎?懂我意思?那就去檢舉阿
作者: ads4811 (小新)   2016-12-16 12:42:00
為什麼不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2-16 13:28:00
公司有保她最少有+16K後到基本工資的獎金拿就沒違法基本工資不看名義看是否為經常性給予要是公司業績好照輪的自來客能保證有足夠的業績獎金是可以的到月底灌業績給你才能達標這也不違法 要你還才違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16 14:25:00
推,長知識。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2-16 14:48:00
這在二條三款(工資包計件以現金方式給付之獎金) =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17 09:59:00
必須要是「有低標」的獎金才算喔現在的勞動薪資結構常常這樣,「本薪」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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