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的妹妹最近為了一些問題一直哭
問題如下:
如果是學校內的分組實作報告
(主要的點子與實作過程是我想的 但最後上繳出去的總報告書是全組的)
然後因為想參加校外有獎金的創意競賽
我保留我的點子然後企劃書 海報 重做
這樣需要其它組員的同意嗎?
參賽前組員不想參賽 然後目前入了決賽 老師公布在網路上 組員看到眼紅(?) 要求加
註他的名字在作品上...
請問拿整組的主題 (想法我的 實作我作)
參賽的報告書也重改了 如果堅持不讓同組的他列名
這樣會有任何的法律問題嗎 謝謝
身為哥哥的我總要為妹妹做點事吧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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