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債務問題請教

作者: Hopkins   2017-08-04 00:23:21
抱歉 怕原本詢問在底下 文章沉底不被注意
所以再次回自己的文章
"再請教,如果雙方帳本記錄皆遺失;
而調閲明細也只證明有部分的還款(因為初期現金償還,是記錄在帳本上)。
那這樣於法律上,如何定義這筆帳款呢?"
我只是想了解 大概會發生的情況
或是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感激不盡
※ 引述《Hopkins ()》之銘言:
: 我想請教一下
: A 向 B 20年前有借錢的事實
: 當時年代久遠 加上兩年是好友關係 於是就沒有實質上的借據存查
: 僅用記錄在本子上的方式寫下 總共的借貸金額為多少
: 此後 A 每個月攤還一些金額 (金額大小幾萬幾千不等)
: 有時以現金直接償還 有時以臨櫃匯款償還(有匯款單)
: 由於有金額入帳到 B 的帳戶 於是 B 可以刷簿子來確認金額入帳
: 但是 B 卻沒有按時去刷簿子 而幾年前簿子也弄不見
: A 雖然留有匯款單 而清償完之後 認為債務已清 也將匯款單銷毀
: 結果 B 卻說想要了解 入帳的金額是否符合欠款
: 雙方似乎都沒有實質證據可以證明 有拿到錢 或是 有交付錢
: 請問這樣如何去處理這樣的問題??
: 我是指說雙方在法律的行為下 應該如何處理呢??
: 謝謝
作者: cvGG (cvGG)   2017-08-04 13:22:00
雙方都沒有證據,你需要的是協調,不是法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