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張地價稅繳納通知書
該房屋 是4個人共同持有
已打電話去相關單位詢問
服務小姐說:「4個人都會收到一樣的通知單 只要一個人去繳就可以了」
由於是外公過世留下來的房子 其他繼承的3個人 完全聯絡不到
我的問題是:
1.如果4個人都不繳 強制執行抵扣薪資 是4個人都扣嗎?
2.因為繼承的4個人裡 有一人欠台新銀行的錢 房子已經被查封法拍 已知9月13日執行第
一拍 這樣還要繳稅嗎?
麻煩各位幫忙解惑 最近被這棟房子煩心 如有任何疑問 或說不清楚的地方 請私訊我 或
留言 我再說明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7 12:06:00不建議房子共同公有,至少區分一下 1/4不然,就賣一賣吧
一直想分割 但是無法連絡到其他共有人 唯一勉強連絡的到的阿姨 她是說 要分可以 要把我的這份無償讓渡給她 另外 這房子已經在法拍了
如果不住那裏,那很好,就看能不能拍出去,你會分得1/4不過你先確認一下謄本,你是所有權人吧
我是所有權人沒錯 我想問 因為已經在法拍程序了那我還要繳稅金嗎? 我怕會被扣薪資 ....
如果你確定可以拍出去,不用 拍出去的錢會先繳稅只要拍出去比強執妳快就好913能拍出去一定比稅的強執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7 15:33:00不過,這樣子應該就標整個單位,而非區分所有權那就看要不要標脫後行使優先承買權買下來
沒有在住的話,要注意能不能把占有人趕跑的問題,尤其是親戚關係的話,很難搞。本例不動產是所有的繼承人公共同有全部,繼承人之一有人積欠銀行債務而被法拍,等於是幫你們做了變價分割。 公同共有全部(更正)你們應該感恩這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