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現場,三角警示牌請益

作者: yichenluo (yichenluo)   2017-12-01 19:01:49
12/3
因為回覆熱烈,問題也差不多解決,就在這邊整理一下,原本文章也不刪除保留在下
我原本查到的,來自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是肇事者的事,不能拿來跟警察相題並論
而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警察需擺放車輛,開啟警示燈在適當位置,必要時放置明顯
標誌或警示燈號
所以,我的事情主要是需要證明
1. 未超速
2. 警察擺放的車子位置並不足夠妥當,而無法即時看到以致與撞上
而為了證明這兩點,我需要圖片影片證據。
且depravity大大補充,對方可能會反擊,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經坡道時應減速至"隨
時"做好停車之準備
謝謝大家替我解決這次的事件,也不需要再繼續討論我是否有超速、反應力是否很差、警
示夠不夠明顯
作者: yesohya   2017-12-01 19:04:00
如果那是一個人倒在那?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12-01 19:22:00
車禍是看過失責任的 今天對方不是躺在那不能動既然有餘裕可以放置三角錐而沒放 對方有一定比例的過失但是還要看警車的警示燈是否無法即時看到以致於撞上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7-12-01 21:32:00
誰騎車車上會帶三角警示牌那種東西?警用機車停在那邊應該沒錯難道你要警察辦案以後先去放三角警示牌,再回頭去跟搶匪槍戰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12-01 23:35:00
沒圖,你可以報警申請肇事鑑定?
作者: yesohya   2017-12-02 02:03:00
看不清沒有合請合理駕駛本來就應該任何情況都能停住不能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作者: furio (void)   2017-12-02 02:11:00
這可能要先確認誰有責任放警示牌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12-02 08:07:00
你也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啊!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2-02 08:40:00
警用機車停放在後方並開啟警示燈就是在告之後方車輛前方有狀況。當時若沒有這保護,你大概直接就往事故現場撞下去了。
作者: yesohya   2017-12-02 13:13:00
對方違規和你該不該撞上是兩回事 你有看就不會撞上跟妳沒撞上不會知道前車是無照是一樣的 不能當妳撞的藉口妳都知道第四條那第三條 或"明顯警告設施"你怎麼那台警告用警車那麼大沒看到上法院法官會信妳小三角板就會看到的蝦話?視線與個人反應不佳 你該慶幸沒出大事 而不是... = =別當危險駕駛好嗎 路上有別人 = =所以你該騎你能反應的速度 妳到底知不知道啥是安全駕駛==是的 如果20你才能反應 妳的速限是20沒錯難不成那些騎20老先生你都要她騎到40去玩命?那跟彎道凸面鏡一樣 和你該負的責任無關 = =沒幫妳注意他被罰和該為妳車禍負責是兩回事 = =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2-02 14:00:00
警車開警示燈執行勤務跟救護車消防車一樣,無敵。
作者: yesohya   2017-12-02 14:18:00
妳那叫故意傷害 XD沒說你違規和對方撞到是兩回事喔 請看清楚我是說違反那條和妳沒看到撞到是兩回事假裝不就是假車禍真詐財 妳愛坐牢僅管去啊 XD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2-02 14:44:00
撞執勤中警車跟撞一般車輛你覺得都一樣嗎?正義跟法律哪個重要你可以在法庭上跟法官說。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12-02 14:52:00
什麼都沒有...只看到你再討拍.意義?8+9?
作者: claire0828 (遙遠的幸福)   2017-12-02 14:56:00
騎在路上多少都會有死角,比方騎經十字路口,就是要減速行駛到遇到突發狀況能煞停的狀態,不然發生車禍通常兩方都有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02 20:51:00
不好意思歐,要是現場履勘,發現只要有注意車行方向且在速限行駛,那一定可以煞停的話,您,要怎樣跟法官解釋?講白一點,你要先舉證為何別人都閃得過,就你閃不過的理由我只能講這麼簡單,您,只有自己知道為何不看路的原因
作者: light55510 (D調的華麗)   2017-12-02 20:57:00
不要騎那麼快不就沒事了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7-12-02 21:11:00
大家都說你錯,你也還是不肯摸摸鼻子啊......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12-03 09:19:0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 妳要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這是妳被說騎太快的原因 因為你沒能隨時停下如果你覺得那是坡道 請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別當危險駕駛人查法規別只查想找對方砸的 自己的也請先找好 = =理論上你該收到 一張 44 條的罰單 已經賺了就默默收下在路上不是沒超速就沒違規 該減速沒減也該收罰單明明就是個路上三寶級的危險駕駛人 你該慶幸沒花啥代價就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要是是台貴桑桑的重機或生命體妳還有心情在這硬ㄠ 開坐牢玩笑?妳在速限內不重要別人能不能反應也不重要法條的規定就是妳要減速到你能做好隨時停車準備的速度撞上就是沒做好不夠慢 就是違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03 11:55:00
給原PO : 你前面有幾台車跟你一樣翻車了???若警車已經停好一段,一堆機車都通過沒事,就只有你翻你怎麼跟法官講 "這是大多數人都會發生"???順道說一句很白的,當你說 "對交通法規不了解"那法官說:那你的駕照我要一併撤銷掉....中華民國不能夠讓一個不懂交通法規的人取得國家發的駕照換言之,根據發出駕照的基本精神就是 "法規要遵守"你沒有任何理由說 "我不懂交通法規,但我要有駕照"先去搞清楚 "為何國家發給你駕照" 這個道理要是你說你不熟法規,那任何人都可以質疑你的駕照合法性台灣的駕照不是國民身份證,不具有平等發給的憲法原則對,若大家都違反交通規則不看路的話,那真的應該都跟你一樣,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就很大很大所以別人有看路,沒事,你沒看路,有事,就這麼簡單...
作者: yesohya   2017-12-03 12:29:00
如果別人也會你早被你後面那台撞上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03 12:47:00
給原PO....您怎確認你是"警察停車之後的第一台"???照您的想法,以當時的交通狀況,應該警察停下來,後面就是你立刻追撞上去,才符合您所說的 "我是首台",沒錯吧再者,今天你撞上倒下,後面有沒有人跟著撞上???奇怪了,照視野來講,應該您會被後面追撞上去才合理.您撞上看不到的機車而摔車,換言之,您也會在那個範圍內倒在地上,機車也是....那...有發生連環追撞嘛??您一直強調您自己怎樣,怎不從廣域範圍去想想"自己陳述的,換個角度來看,合理不合理"
作者: yesohya   2017-12-03 12:52:00
我就是這意思 如果別人也一樣 她該被撞了不是在這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03 12:52:00
我個人對您的論述唯一合理的地方就是今天要是放三角反光,我就不會傷這麼重(不管我有沒有看)反過來講,今天要是一個人在現場指揮,被你就這樣撞上去您是不是也要說 "為何要用人指揮,不放三角反光標誌"??"要是放三角反光,我就不會撞傷甚至撞死指揮者"您覺得,這樣子,以您的邏輯來看,合理不合理??"一般人"?? 已經講很多了,請不要再跳針好嘛???前面已經講了,那麼多輛機車騎士經過都沒撞上就只有"您一個人"撞上,試問,前面那些沒撞上的大多數人是"一般人" ,還是 "您"="一般人" 那些多數騎士非一般人?是您要求償,當然是您舉證,讓警方反證你的疏失沒看路是您要舉證好嘛....一直說 一般人一般人,是您耶~~~總之,個人希望警察先開罰單,然後您先交三百塊撤罰單然後在行政法院先被洗臉,之後刑事被洗臉,民事再被洗臉OK ? 講完了,您自己玩吧.個人只能說,警察不會這麼白目亂停車讓不確定駕駛人看不到,你要行使憲法訴訟權恣意興訟,是你的自由意志,無法干涉.但,檢舉濫訟造成基層警察壓力也是不爭的事實原PO也請不用再那邊說 大多數人 一般人 都會撞上道理不通的理由,就少拿出來給法官檢察官看.....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7-12-04 01:33:00
算你衰
作者: yesohya   2017-12-04 02:40:00
妳還弄錯一個 那個示警是要讓妳不要撞上前面車禍示警物被妳撞上 對前事件來說是可以接受的然後你自己不安全駕駛受傷是你自己問題示警物作用不是不讓妳撞上示警物 妳不用看的要用撞的它算另類達成目標 XDDDD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2-04 20:41:00
請裝行車記錄器,剩下我幫不了你,40時速真的很慢,撞上我不確定你是不是超速 還是你來令片或煞車皮沒在換
作者: samnpc   2017-12-04 21:06:00
擺機車那麼大台你看不到,擺三角錐之類你就會看到...
作者: yesohya   2017-12-04 21:55:00
不是會看到是 撞上傷比較輕不爽的程度會比較低 XD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12-05 10:04:00
到底怎麼樣的人可以教育出你這種邏輯和閱讀能力我是說跟據法規都是妳的錯,不是說對方可能這樣反擊要引用請不要恣意亂改 不然就把我ID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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