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半夜紅線暫停被開單?

作者: onewalker (但願人長久)   2018-01-15 03:55:16
半夜1:30左右,尿急車暫停紅線邊,到7-11上廁所。
車子未熄火,副駕有人。
經過7-11時看到兩個警察似乎在處理開單。
走過去後,被警察告知已經違規,回答說,上個廁所且車上有人。
警察未回話,上完廁所,回到車上,發現警察已經在拍照開單。
警察告知,剛已告知你已經違規。
詢問警察是否有裁量權,畢竟半夜一點半,並未影響交通。
警察答以紅線停車非勸導範圍,然後一邊開單。
開了一張"紅燈線臨停"單。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
回家上網查了一下:
https://goo.gl/nLTpZw
(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
(二)惟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規定,略
以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
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深夜時段
(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併
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
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顯然半夜紅線停車,警察具有裁量權。與該警察所說非勸導範圍不符。
不過援引此法條有一瑕疵,因56條第一項規定為停車,55條非臨時停車。
但若56條停車得勸導,免予舉發,第55條第1項第1款情節更輕微之臨時停車是否
反而非勸導範圍?
請問該如何主張申訴? 謝謝!
覺得半夜幾乎沒什麼車經過的大馬路邊上個廁所,且車上還有人,還被開單,有點誇張。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15 04:14:00
合法就夠了,請洽幹版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8-01-15 04:36:00
"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得,表示可做可不做。法條不是寫"應"……
作者: viva24 (viva24)   2018-01-15 04:43:00
都告訴你違規了還上個廁所就走 開你單很正常 不開你單是警察人好 完全合法 謝謝指教警察知不知道跟罰單有沒有問題是兩回事,他就算不知道可以勸導,直接開罰,那張罰單也沒有問題,除非你說你沒有違規停車。他就算心情不好,不爽勸導,就算你能證明,那罰單還是沒問題,不知道你要申訴什麼?你可以說警察教育有問題不知道可以勸導、嚴格執法不近人情,然後去投訴,這都OK不能停的地方就是不能停,不要因為你自己不爽,就扯什麼予人方便、人情、比例原則,典型台灣人的劣根性,對自己有利就喊嚴格執法,對自己不利就喊人情
作者: PatWang   2018-01-15 05:38:00
駕駛離座要開56.1.1才對 這根本不是臨停你可以申訴看看會不會改56.1.1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8-01-15 06:52:00
比例原則意旨在執法人員可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之方式處罰,原po的理解並無不妥。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1-15 07:08:00
他不一定不知道,只是沒打算跟你討論,免得你繼續拗。
作者: viva24 (viva24)   2018-01-15 07:08:00
原PO是明知故犯...都提醒違規了 還要停 如果這樣叫予人方便 那乾脆直接規定臨停X分鐘內都不開罰不就好了更何況本來就不能停的地方 要臨停可以找黃線原PO的心態跟騎機車沒帶安全帽 說為什麼只抓我不抓其他人一樣如果今天是罰太重 OK 那還可以討論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1-15 07:15:00
若該名警員已經依據「人情」和「比例原則」給你開了比較小的單,那麼這一申訴下去,你的罰單金額反而可能會上升喔~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1-15 07:55:00
就知道自己援引的法條錯誤了還要扯
作者: samnpc   2018-01-15 10:08:00
警察錯了,教育失敗,應該開56.1.1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1-15 10:25:00
你駕照怎麼考的==... 要跟交警爭 上次新聞有個婦人要申訴換了一張更大的單XD
作者: z0932757698 (big wolf)   2018-01-15 12:04:00
趕快去申訴啊,換你ㄧ張更貴的單哈哈哈
作者: firebow (台中蘇志燮)   2018-01-15 12:15:00
可以去申訴,看能不能換違規停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8-01-15 12:55:00
其實我真的覺得警察這樣不對,駕駛離坐要開停車而非臨停拜託你趕快去申訴換張正確的回來。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1-15 14:21:00
員警教育有問題?我覺得你比較有問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1-15 16:51:00
教育的確有問題,不過警察的教育沒問題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8-01-15 18:51:00
你還是得應不分啊警察即使認為不開單為恰當,他得不開,不是他應不開就是即使他認為不開為恰,他開也沒有問題的像是刑訴,未有足夠證據…應以無罪之諭知,這邊有硬性的要求並不相同你在爭執的比例原則就是要求把得改成應了,一下子拉到釋憲高度,我覺得你完全沒戲在刑法裡面 自首也是得減刑,並沒有應減刑的
作者: DaveLu (Dave)   2018-01-15 20:28:00
小七+紅線,如果在轉彎處停車,不會因為深夜對他人沒有危險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1-16 03:22:00
推樓上,考慮到消防車、雲梯車等重型救護機具…等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1-16 07:07:00
你先弄清楚什麼叫裁量權吧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1-16 07:34:00
雄辯滔滔並不會增加你行為和言論的合理性。更何況都是錯的XD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1-16 10:43:00
這跟那些闖紅燈然後宣稱沒車的駕駛有何兩樣?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8-01-16 15:28:00
你要是懷抱想瞭解憲法精神的心態,以實際案例去讓法官告訴你也是可行的並沒有不能申訴這回事你想聽的是理由對吧,判決書會附明理由的
作者: yesohya   2018-01-16 18:12:00
因為不太影響交通所以開你單沒拖走 這就是裁量權行使啊另外她沒有吹毛求疵 有人確不是駕駛要開紅線停車不是臨停 她已經放妳一馬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16 18:59:00
...都知道這裡是法律板.還在這哭哭...馬的.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8-01-16 21:42:00
其實就個案來看,警察"已經"行使過裁量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1-17 10:11:00
警方有行使過裁量權啦 在輕重之間選擇對行為有利的臨停而非禁停,麻煩您去申訴,您不需要警方自作主張的裁量權,您願意以更高金額的罰鍰,對國庫有更高的貢獻.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18-01-17 11:57:00
紅線在半夜就不是紅線了嗎www
作者: yesohya   2018-01-18 00:09:00
法條是賦予警察裁量權 不是賦予妳裁量權 你怎麼想不重要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8-01-19 15:09:00
您違規啦~~~ 不開單是你好運 開單也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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