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官司 辯論終結要寄的意旨狀

作者: scafi (SCA-CNTV)   2018-03-06 13:59:45
大家好
小弟是原告
因為某報社刊登不實新聞所以我提告
情況:
一審民事對方敗訴
對方不服 上訴
現在是二審最後了
我變為被上訴者跟對方上訴者已經沒什麼
好攻防的
所以法官說下一次總結
然後官司差不多可以告一段落
問題:
因為二審就沒再請律師了
請問總結前 也就是最後一次開庭前
撰寫的寄給法院的是不是叫作
"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 ?
就是把之前民事所有的攻防做個總整理 對吧?
又 既然無新的事證 只是撰寫總結
那仍要寄給被告對方嗎?
謝謝大家
小弟是此版新手 請鞭小力點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03-06 14:08:00
作者: mickmick (專屬)   2018-03-06 14:22:00
借同屬辯論意旨狀問題,請問如果發現對方的總結都是虛假,是否只需在言辭辯論上提出?還是不用理會?
作者: shengyuhuang (小育)   2018-03-09 02:50:00
辯論意旨就是讓法官照抄的東西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8-03-14 13:00:00
仍要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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