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本人在3/9號於FB社團中因手誤看錯文章留言要其中一款包包,事後想說是自己的問題便
還是與賣家達成出貨貨到付款協議,但一直未有消息,直至上週五23號突然回覆說已寄出
問題:
1:因為賣家標榜都是正貨包包,但我個人看起來只像外面叫貨,或是日本雜誌隨書附贈的
贈品,對於品質有疑慮,但賣家在網路上聲明一概不回應正品與否的問題,請問能否用這
個理由不取貨付款呢?
2:該賣家消失2週後突然說寄出,期間無任何告知,我質疑是否利用這段時間叫貨,但賣
家只回應因爲出國去玩,請問是否有超過法定7天內的期限,亦或是等到我取貨後再開始
計算7天內退貨?但賣家標榜除重大瑕疵一概不退貨,請問是否合法?
3:該賣家私訊告知我如不取貨就走法律途徑,請問該如何處理,是否有威脅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