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消費糾紛與威脅?

作者: evermaktub   2018-03-30 02:01:12
事實經過:
本人在3/9號於FB社團中因手誤看錯文章留言要其中一款包包,事後想說是自己的問題便
還是與賣家達成出貨貨到付款協議,但一直未有消息,直至上週五23號突然回覆說已寄出
問題:
1:因為賣家標榜都是正貨包包,但我個人看起來只像外面叫貨,或是日本雜誌隨書附贈的
贈品,對於品質有疑慮,但賣家在網路上聲明一概不回應正品與否的問題,請問能否用這
個理由不取貨付款呢?
2:該賣家消失2週後突然說寄出,期間無任何告知,我質疑是否利用這段時間叫貨,但賣
家只回應因爲出國去玩,請問是否有超過法定7天內的期限,亦或是等到我取貨後再開始
計算7天內退貨?但賣家標榜除重大瑕疵一概不退貨,請問是否合法?
3:該賣家私訊告知我如不取貨就走法律途徑,請問該如何處理,是否有威脅意味?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3-30 08:06:00
走法律途徑 <- 這叫做合法提醒要不然告訴你不可以殺人否則會被關起來或判死刑也是非法對你威脅?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3-30 08:53:00
走法律途徑也只是民事賠償,對你來說最差的情況就是買下包包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30 09:07:00
你眼看錯下訂>聯繫賣家達成共識>賣家去安排>你聯繫不到>奇摩子後悔想退貨>找理由覺得貨不好>與賣家再次聯繫>對方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問題如果你一開始別跟人家亂叫貨或許不需要走到這樣除非你收到了貨有瑕疵或根本不是原廠公司貨人家要走法律途徑救濟保護自己權益也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何來威脅 有理嗎
作者: evermaktub   2018-03-30 11:16:00
收完貨後不是無條件可7天內退貨嗎?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30 11:24:00
要先看你交易的賣家身份是否適用消保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3-30 14:24:00
日雜附贈的包往往是正品喔
作者: evermaktub   2018-03-30 14:32:00
我不確定他是個人還是企業登記,但一直有在po文,多達10幾種款項可選,應該小有規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