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更"字義

作者: efz070 (小保)   2018-05-06 17:33:46
裁判字號:
32年上字第6232號
物之構成部分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不得單獨為物權之標的物,未與土地
分離之樹木,依民法第六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為土地之構成部分,與同
條第一項所稱之定著物為獨立之不動產者不同,故向土地所有人購買未與
土地分離之樹木,僅對於出賣人有砍伐樹木之權利,在未砍伐以前未取得
該樹木所有權,即不得對於"更"自出賣人或其繼承人購買該樹木而砍取之第
三人,主張該樹木為其所有。
請問:內文的"更"字,其意思是"變換"還是英文文法中最高級的意思?感覺拿掉"更",這段話
意思好像不會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6 18:28:00
應該是 "代替"重點在於 所有權原文寫著是買未砍的樹木,是 砍伐權,而非所有權換言之,未砍之前,所有權仍在出賣人/繼承人手上故未砍之前,他人不得主張對樹木有所有權不得 代替出賣人或繼承人 來主張所有權....
作者: flutterdown   2018-05-06 23:21:00
個人認為或許可以解釋為「再」的意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7 12:15:00
再重新咀嚼一次,或許用 "再" 會比較妥適把它翻成白話文就是"在你還沒把樹砍下,取得已分離自土地的樹木所有權時""你不能向 再被出賣人/繼承人賣出樹木並砍取 的第三人主張這些樹木為你所有換言之,原裁判的案子,有可能是 一樹兩賣第一次的買家,控告第二次的買家,說這樹是他的然後判決結果是 這樹歸第二次買下砍伐權並砍下的買家的簡單講......"先砍先贏"
作者: jasontzymann (梵天)   2018-05-11 02:32:00
『再』感覺比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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