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sshome (白雪狼)》之銘言:
(原文略)
非常謝謝大家指教
當時沒有作筆錄的原因
一部分也是想說如果警察說查不到就算了,
另外就是自己的也沒甚麼法律專業,
但促使我想追根究柢的原因是,小女的同校同學竟也發生同樣的狀況
而且是在不同轄區的派出所
我才開始思考
這難道是不是通案,而是大部分基層警員的心態嗎?
如果是這樣,造成避案子的原因到底是制度?還是心態?
不去改變,網路犯罪的問題就難以嚇阻,
難保未來不會有更多人受害,再回頭檢討受理案件與否都太遲了
我不是正義魔人,也認同警察的辛苦
但在這社會普遍對於軍公教不滿的氛圍下
至少也該對民眾表現出積極的一面吧
難道民眾會不知道警察是在用話術婉轉勸退民眾嗎?
只是表面不說罷了......
可惜了,要讓人印象好,得做100件好事
但要讓人印象不好,做一件錯事足矣
恐怕要洗白就得花千百倍的力量
我想,我們的警察專業能力肯定無庸置疑
但抱著做業務心態,受害的是所有民眾
實在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