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作者: Mrguo (guo)   2019-08-03 05:02:33
※ 引述《Mrguo (guo)》之銘言:
: ※ 引述《Mrguo (guo)》之銘言:
: : 關於Hermess詢問「 您是台灣人吧?」
: : 我出生在新北板橋,以地理位置而言,我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以國籍而言,我認同自己是
: : 中華民國人。目前中華民國由台、澎、金、馬及一些小島組成,民國38年前中華民國尚包
: : 含大陸。
: : 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明示「憲法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審視孫中山先
: : 生的民主思想確是在為人民幸福著想,至今還沒有看到台灣有任何一個政治人物的民主思
: : 想及得上孫中山先生,這是我的看法。
: : 我探討的是是非問題,是否台灣人,不是我考慮的要項。
: 首先,謝謝大家來發表意見,關於8/1大家的意見
: 關於spirit119「民主的概念」的意見
: 我沒見過孫中山先生,是由孫中山先生遺教來看這個人,確是大公無私,處處為人民、國
: 家著想。
: 我在文內提到【施行憲法,民主即「人民晉身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國家由全國
: 人民一起治理及共享,政府居於臣僕地位須忠於人民為國人服務】,是【民主即「全部人
: 民晉身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不是某人或少數幾人晉身為皇帝、國家主人、統
: 治者。
: 由歷史來看,忠臣良相鞠躬盡瘁處處護主,奸臣惡吏貪贓枉法玩法弄權;政府盡是忠臣良
: 相,國家主人可以高枕無憂安居樂業;政府盡是奸臣惡吏,國家主人要用心國事導正錯誤
: 。spirit119稱「而透過選舉產生的人,就是那個引領我們走向未來的人」,憲法施行至
: 今,我在文內及提到的網頁都具體提到「憲法規範的民主至今不行,人民成了政府率性宰
: 割的俎上肉」,這些人怎麼能教人相信?選舉產生的人,就是政府臣僕中的一員,並不是
: 國家安康人民幸福的保證,這些人玩法弄權亦不勝枚舉,以往就是這些人使得政府不能發
: 揮正常功能;引領我們走向未來的人,仍需要我們大家繼續監督、認可,不可以盲目的把
: 我們的命運交給他們。
: 時代在持續進步中,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孫中山先生對國家的規劃,難免有瑕疵,我想,孫
: 中山先生應是抱持著「沒有人做,我先起個頭」的想法去規劃,後面出現有更好的想法,
: 當然可以修正,沒有不可以修正的事。
: 關於Hermess提到「我這句話的意思是中華民國憲法並無您那句。所以我想您是否把他國
: 憲法拿來引用錯誤了?」
: 我是引用孫中山先生遺教「蓋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就是用人
: 民來做『皇帝』」。
首先,謝謝大家來發表意見,關於8/2、3大家的意見
關於Hermess提到「遺教跟憲法混為一談?我們不是帝制國家。」
1.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明示「憲法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憲法第1條
載「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對於孫中山先生遺教、三民
主義,憲法只是一語帶過,並未深入說明;要探求真意,需要我們自己去查閱孫中山先生
遺教、三民主義在講些甚麼;不去查閱孫中山先生遺教、三民主義在講些甚麼,是不可能
知道「憲法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
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在講甚麼的。
2.中華民國憲法是由制憲國代集體制訂,並不是由單一個人訂立。
3.其實「民有民治民享」,就已經包含了「人民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人民最
大」含意,國家由全國人民一起治理及共享;人民行使國家政權及地方政權,防制與糾正
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錯誤、不當行為。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沒有錯誤、不當行為
,自然就不需要糾正。這種制度應該是對人民、國家最有利的,怎麼會講成「我們不是帝
制國家。」又怎麼會與【毛主席語錄】相提並論。
4.民權初步序」亦載【何為民國?美國總統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
民之所享。」此之謂民國也】,民國沒有「民有民治民享」,是因為劣質臣僕一直在玩法
弄權,剝奪了「民有民治民享」,人民久入庖肆,習以為常,不聞其臭。以前美國南北戰
爭解放黑奴,黑奴不再受雇主欺壓,卻有黑奴抱怨解放黑奴雇主不再供吃住,痛恨主張解
放黑奴的人。民國提升人民為國家主人,政府為臣僕,人民卻痛恨政府怎麼可以變成臣僕
,人民怎麼可以不再受政府欺壓,不就與美國黑奴一樣沒有見識?
5.三民主義有一個重點,就是主張掃除人為的不平等;「推翻滿清,建立民國」就是為
了掃除人為的不平等。劣質臣僕利用政府職務之便,一直在製造人為的不平等,其實我在
文內及提到的網路文已明確說明。
關於cute101037提到「民主最大的騙局就是皇帝只有一個,怎麼可能人人作主?第二個騙
局是,不曾見過一群羊統治獅子」
1.我在文內已經提到,人民行使國家政權及地方政權,多數人民的意見就是人民的決定
,就是國家政權及地方政權的實現,也就是「人民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的實現,
這就是民主;民主是要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民主並不是人人作主。
2.大家都是國家這個群體的一份子,並無羊與獅子的差異;只是如上所述「人民久入庖
肆,習以為常,不聞其臭」的問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03 21:21:00
我一直表達的是【目前中華民國憲法內容並無您所述的「依據憲法,人民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這段】你不能依照你的意思任意制定憲法啊。不過就偷換概念這部份。我覺得您已經是位成功的政治家了。你要探求制定法的始源。本意。這都沒問題。但是不能為了自己方便硬把法條內沒有的以自己的意見強加進去說這就是法條的一部份。您是欲競選國家元首之人。在此募資。並以一己之認定強行加註無中生有之條文說是依據憲法。踐踏法規。此舉與獨裁帝制國家之做法何異?
作者: hieroglyph81 (八方)   2019-08-03 22:11:00
你用一百多年前的理論來討論現代治理方式,有沒有考慮過孫中山甚至在實現民主憲政之前就已經掛了?不會知道西方民主政治理論實行在我國風土民情後的結果?甚至是之後西方政治學、行政學理論的修正狀況?政治學原來就是門與當地當代社會互動的學門,去討論如何防弊興利讓社會福祉最大化。一直糾結在憲法甚至是國父遺訓,一點幫助也沒有說實在孫中山的理論實在很虛,拿漲價歸公來說好了,現在誰敢用土地實價來課土地稅,你說?而且你要提升能討論的內容麻煩去讀下政治學、行政學、法律學的書籍,否則我們都對國語文學不熟,全是過度抽象、精神化的標語,完全無法跟您討論。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8-07 06:01:00
我想問原PO一句,孫文主張漲價歸公,若你有土地,市價漲了,你賣掉土地取得了利潤,扣掉原價成本,你會捐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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