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各位,因為是第一次遇到,然後明天就要調解,所以上來詢問意見。
是我爸爸被撞,我爸是腳踏車,對方是機車,狀況是機車從後方追撞我爸。
傷勢是 我爸肋骨11節骨折+脊椎有壓迫性骨折,父親64歲。
然後狀況是,因為明天要去做調解,但不太知道金額部分可以要求什麼。
因為我爸是剛退休,沒有明確的薪資收入,退休期間是我媽賺錢,但是是從事農務,我爸
受傷後,我媽變成要全職照顧我爸。
在這個狀況下 ,我能要求的 是不是剩下,已經付的醫療費 跟未來醫療費(骨水泥)加
精神撫慰近的部分。
還是我還是可以要求一個一個我父母無法工作的金額 23100*2這樣,目前都尚未跟對方保
險理賠要求 強制險 第三責任險等。
然後我上網查到的要求金額計算都非常高,但感覺那些都是特殊案例,所以想要詢問一下
,這樣通常可以要求賠償什麼跟金額如何開的部分。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