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們醫院除了五大科外其他科被病患家屬提告的醫療糾紛真的數量暴增,搞得現在大
家人人自危,最後走到判賠的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其中不少案例都是家屬對於手術結果無法
接受、或併發後遺症等居多,排除術前沒溝通清楚以外,其他多為濫訴有些家屬甚至找民代
施壓,往往讓我們這些基層很氣憤又氣餒,醫師也被搞得身心疲憊。
科內也不斷開會,希望能降低大家遇到醫療糾紛的爭議,但效果有限。就我們醫療方而言,
僅能透過術前討論、手術流程、術後照護等更仔細與病患及家屬討論分析,而是否採取防禦
性治療則由醫師作決定判斷等方式,去降低醫療糾紛爭議也保障自己;
法律面就想問大家有什麼建議可以讓醫療人員在面對醫療糾紛時可以保護自己的方式?
有時候媒體一個報導、家屬的散佈投書,就算最後釐清真相,卻也難以挽回一個醫師、一間
醫院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