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房子借他的朋友登記為公司地址,但未收租金
他的朋友因為營運不善,基本公司已經沒有在運作了,
一直請他來取消登記地址但一直未處理,本來想這事也不急
但我朋友收到稅單被報了租金2萬/月,氣到打電話臭罵他
查了一下被登記為住址按目前法律屋主好像沒辦法去取消
必須透過其他方式才能解決,是這樣嗎?
想問的是:
1. 有無最快速不費力的方式,先排除請公司自行變更(對方裝死中)
2. 被假報的租金該如何跟國稅局反映並未有這筆收入
3. 借別人登記為公司住址但實際上並未在此營業屋主有無違法?
作者:
tina3 (超巨大蚯蚓)
2020-03-04 17:11:00直接打去國稅局問啊,好像還要問經濟部的樣子。屋主也可以自行徹登記
就算你抗辯現在沒營業 也可能會被要求補有營業時的稅金
是扣繳憑單?是的話那是租金兩萬以上,租客要每月先繳10%稅金給政府,然後給房東扣繳憑單,房東報租金收入然後看能否把先扣繳的10%拿回。房子無償給人營業?這要跟稅局證明。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0-03-05 17:51:00請問一下會收到稅單是因為店家報稅嗎??還是國稅局本來就會針對營業場所的房東課稅呢???
只要有營業登記 非公司所有就會有租金~就算自己家人也要報租金,租金最低金額依地區別不同有所差異,我在住家設立公司,要開扣繳憑單給我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