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上個月去一家餐廳用餐
點了一個3480元的雙人套餐
其中主餐部分是9道牛肉餐點
我們用餐過程中沒有特別記吃到第幾道
只知道有一道是牛肉湯
吃到一個段落後,發現湯還沒有上
我們主動詢問店家「是不是還有湯沒有上」
結果店員才告知「因為湯缺貨,所以用剛剛我們已經吃完的那道漢堡排補上了」
我知道我們已經吃完那道漢堡排了
可是店家怎麼能保證我們不是為了那道牛肉湯才點那個套餐?甚至是因為那道湯才到該店
用餐?
店家這樣沒有告知就替換餐點的行為
等同強迫我們購買我們沒有同意要買的商品
(雖然替換來的漢堡排比湯貴了50元)
請問我們可以主張我們「購買套餐」的這個契約無效嗎?
可以主張全部無效還是部分無效呢?
儘管我們吃了替換來的漢堡排,但業者未事先告知就替換套餐內容,我們是否可以主張業
者退還牛肉湯之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