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事情如下,並將對話完整節錄,除了公司及產品之外
同事:職位 SQE/CQE
我:業務
最近在客戶端發生一個標籤D/C(生產日期)標錯問題,
導致客戶控管材料到期日有誤,因此客戶要求換貨。
中間業務跟另一位CQE 與客戶郵件/電話/skype 會議多次無結論。
但是後來CQE 自行與其主管報告後,同意補償客戶。(9/1)
9/8 主管會議上,身兼SQE/CQE 的同事報告,
這樣的賠償結果是因為業務沒有召開內部會議,才導致CQE 拗不過客戶,認賠給客戶。
事實上,由於我們是外商在台小分公司,人員不多,因此我認為品質問題,
內部窗口我只需要對應CQE,因此每當CQE找我討論/開會,
有時間我就直接下樓F2F 討論,(我從來不知道這可以被視為私下討論而非會議)
開完會議後,其它同事轉述給我後,我覺得明明就會開會,
但這會就是我跟他兩人 (沒坐在會議室/沒使用線上TEAM/SKYPE),怎麼會被如此解讀。
於是就有如下TEAM留言給我同事
大哥,你也太睜眼說瞎話了吧,****的事情我沒跟客戶爭取?
你郵件都在裡面(應該是說郵件你都在裡面),要不下午打電話給客戶採購經理,
看上周(9/1)我是否有再跟他們提這件事情(換貨問題),做人做事要有道理,
品保做到推卸責任的,我還真的無言了,你自己看,你都在郵件裡,
如果你要這麼過分的話,我會把郵件公開,讓大家評評理,主管會議在開會時,
請你先搞清楚狀況後再表達,不要隨便挖洞給別人,
如果你看不懂英文,沒關係你可以Google 翻譯,我何時說要賠客戶了,
我讓CQE 跟客戶談肇責。
後來他打來很生氣的說,他都知道狀況,
但問他有沒有仔細看每一封我們跟客戶來回的郵件,他說沒有...
我只回她如果CQE 的事情還得業務做,那他的薪水也給我好了。
以上,這個SQE/CQE 大哥說上述內容對他有人身攻擊,
是他寬容我,不然他就拿這證據告我了,請問專業的各位,
可否幫忙解答這樣留言/對話是否涉及人身攻擊或者有甚麼可能的法律責任。
謝謝。
我同事說光講了"薪水給我領"/"挖洞給別人"就是涉及對他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