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有個法律相關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我放在地下室的安全帽被偷了
發現後約2個小時內,警方到案發現場後循線找到小偷
想請教的是,上法院要錢嗎?! 怎樣才能在自己不花錢情況下,才能讓小偷遭到起訴(我非
常不爽小偷這種行為,浪費我時間、精神、心情)
(目前還沒開立報案三聯單,警察開三聯單前就找到兇手了,才歸還安全帽)
方式1:
我先到警察局報「遺失」,然後警方以「非告訴乃論」(公述罪)起述小偷
這樣我在整個案子從頭到尾審理過程中,還會花到錢嗎????
方式2:
我先到警察局報「遭竊盜」,然後因為抓到了小偷,我可以告他「竊盜罪」嗎???
這樣我在整個案子從頭到尾審理過程中,還會花到錢嗎????
法律面的相關知識不太懂,懇請伺教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