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社區住戶揚言提告

作者: lun1256 (lun)   2020-12-23 20:09:37
大家好,有事請教!
因為社區近期將舉辦年度會議
所以大家可以在群組提出要討論的議題
有一戶搬來沒幾年的一樓住戶(簡稱A)
就在群組提議24小時的管理員
並且強調已經第四年提議
不知道A是多怕壞人?
雖然我們社區一樓住戶是內外皆可回家的那種
但我住了2x年都沒聽聞發生竊案過
接著沒人理A後
A又說‘’他去某某大學修了20個法律學分
並另請教過老師(專業執業律師), 基本上如果是社區的公共事務發生糾紛是對社區提告,
並非對管委會或甚至主委個人.‘’
A接著說‘’已經是第四年提出社區24小時保全的提議了, 無奈大家總是以社區沒有錢為
由多數表決不通過, 我尊重民主社會已多數人意見為意見. 但是, 社區定存長年都保持新
台幣xxx萬以上, 沒有錢只是個莫名其妙的藉口.‘’
‘’我今年再提, 如果再沒有通過, 僅此公開我個人正式的意思表示, 如果A某亦xx他家
地址xx遭竊, 而且經過警察局確認不是我們自己應注意而未注意, 那麼我將對社區提告,
當值的管理員則必須負起過失責任.‘’
想請問最後一段
如果他之後真的被竊
提告社區是可以告的成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23 20:47:00
不用管他...跟他說怕的話自己請警衛站在自家門口社區保全說真的,除非你是請專業警衛,不然都只是收發信用而已
作者: kasumi1702 (han)   2020-12-23 20:52:00
相關人員有沒有過失可能要看之後實際情況認定,但絕不會因為沒有通過他24小時保全提議而認為社區必須承擔失竊責任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23 20:53:00
你要找真的警衛,那就得每天三班輪替..一班一人也至少要4.2人每人薪水至少也是五萬起跳 而不是現在那種三萬甚至不到的
作者: kasumi1702 (han)   2020-12-23 20:56:00
光是他講出警察局認定過失這些話就知道20個法律學分程度在哪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2-23 21:01:00
你們可以召開區權會,表決通過驅逐A住戶又或者表決通過,24小時衍生費用A住戶負擔1/2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23 21:03:00
不知道他諮詢的是哪位律師lol
作者: getto   2020-12-23 22:19:00
不用理他..可以表決..多出來的費用A願意承擔..就聘請...就連有保全在時...遭小偷侵入都告不成保全了...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20-12-23 23:37:00
不知道a是讀哪國的法律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0-12-23 23:42:00
他問老師,老師也很無奈吧,只能回答他告社區後面什麼應注意..的是自己想出來的好辦法吧我明天寫封信給蘇院長,要求他派警察在我家24小時警戒,否則發生事情,不是我應注意而未注意,我將提告政府並申請國賠。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12-23 23:53:00
吃飯睡覺等他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24 01:28:00
不用管他社區那幾百萬定存是重大修繕例如說電梯更換用的公共基金 既不是用來支付保全也不是他繳的管理費社區如果動共用基金去做這種事反而是違法他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搞不清楚 怎麼告贏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24 09:18:00
等他告了再說。我是沒聽過公寓大廈有人家裡發生竊案,要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責的案例。你們聽過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24 09:22:00
可以換個方式建議,增加監視器這種一次性支出比較好然後可以在區分大會是試算24小時保全將要每月額外增加多少開銷,基金若沒有增加管理費收入,可能未來將無法因應較大筆的支出,是否住戶同意就因為保全提升,增加管理費管委不用公雞變飼主,用住戶去打臉住戶就好.....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24 09:57:00
監視器不是一次性支出 只是不用每個月收錢而已可是原po就是被全體住戶打臉後說要告全體住戶www^說的那個人總之這件事他告不贏應該說贏面很小如果他拿那幾百萬公共基金定存在法庭上說話直接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8條打他臉就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24 11:22:00
不會啦,監視器經費可多可少,安裝後也是幾年才需要更新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24 11:59:00
說不定他是去請教要怎麼說才能讓不懂法律的人會怕的話術...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2-24 12:50:00
區權會表決通過可以請該住戶搬離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0-12-24 14:14:00
區權會表決強制遷離是要該住戶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的問題,才能藉由區權會強制遷離從本文我是看不出來A有第22條規定的適用啦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2-24 14:43:00
問他如果新聘警衛如之前豪宅自盜案 算誰的?講的好像有好的警衛就一定不會有竊盜案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0-12-24 14:49:00
就算有真正系統的保全都不一定不會被偷,何況很多社區的保全實際上就是收信等雜事而已,我家以前社區就是這類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12-27 10:50:00
協調裝監視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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