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1-02 08:59:00說真的,看你啦......拋棄繼承是之後的相對主張今天地院即使核准你姐的批棄繼承,不代表國產署有註記我能說的是,你若有你姊的拋棄繼承法院公函,你可以拿去跟國產署做異議,主張她已經拋棄繼承,應繼分都在你唯一有繼承權人身上年紀輕不懂事? 看人吧....前若被妳姊默默領走他的那部分,那就是我前面講的 看你了"你可以告她,要求他返還她無權繼承的遺產"看這情況,你應該也沒有辦理土地繼承,所以地政事務所就把你姊跟你,一起納入那 1/6 的公同共有人不是認定,而是沒有人跟地方稅務局講你姊已經拋棄繼承你就把那份拋棄繼承同意函影本備妥,書面聲明姐已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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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1-01-02 10:51:00???? 你應該有拿到法院發的你姐的核准公文吧"不然你怎知道你姐拋棄繼承"?????民法可是規定,拋棄繼承應該會通知吧你確定你姊有拋棄,還是她根本只是晃點你,騙你去拋棄???結果兩個人一個心懷鬼胎,另一個傻,妳們家姊妹處不好????妳們家姊妹(or姐弟?)處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