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vue (ssxx)
2021-01-21 14:54:44不好意思大家 再追加發問
查了一下關於恐嚇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這樣來說,"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應該算加害名譽之事吧?
而且要如何去認定"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一定是合法手段沒有致生危害於安全?
煩請版上的大大們解惑囉!qq
※ 引述《alovue (人生倒數)》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有些主管或老闆常常會"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掛在嘴邊
: 請問這樣算恐嚇罪嗎
: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