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7 11:59:41※ 引述《planar0202 (planar0202)》之銘言:
: 台鐵太魯閣事故的起訴書去哪裡查?
: 有人看過25頁的起訴書,
: 但我在網路都查不到,
25 頁的是 ppt 檔
https://udn.com/news/story/122094/53933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ps.起訴書+各項書卷附件,會遠遠超過這頁數的
謝謝提醒,是我寫錯了,那25頁應該是PPT看了的確不能如何,但就是好奇。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1-04-17 14:38:00起訴肇事逃逸的部分看到法律圈蠻多人有意見的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17 15:07:00台鐵管理階層是公務員,基層是人民,此次台鐵事件,所有台鐵管理階層都違憲且嚴重侵害人民權利,人民可以以中華民國刑法瀆職罪與殺人罪提告台鐵所有管理階層,人民並可以向中華民國政府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來求償。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1-04-17 15:30:00額 違憲通常是指是什麼意義樓上還是先了解比較好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4-17 16:02:00只有神經病才亂告,黑名單已經很長了
某人大概因為勞工訴訟的緣故,搞到對法律的理解有點走火入魔了吧...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1-04-18 01:30:00李0祥連絡廠商並留在現場,肇逃?阿好跑掉,沒肇逃?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1-04-18 18:11:00他不是駕駛車子去撞火車吧 是車子停在鐵軌上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1-04-19 00:02:00李0祥有留在現場,地檢署ppt新聞稿也這樣寫之前新聞故意亂寫,跑掉後才找到
留在現場無作為,與肇逃相同啊另外,現場非道路,怎能算肇逃?我覺得肇事逃逸要先釐清兩件事1.現場是施工便道,發生地點在鐵軌,是否算道路?依據道路的定義,應該是指供不特定對象通行用之路2.刑法肇事逃逸是否以道路為構成要件?雖然刑法沒寫明,但刑法的肇事逃逸是為了加強道交條例的懲罰而來的,目的是為了加重懲罰力度而非懲罰範圍刑法理論上是懲罰最重的法律,理論上只能限縮範圍所以如果道交法已經限縮在道路,刑法更應該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