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問題

作者: brand11582 (suge)   2021-10-30 05:46:12
事情是這樣的,我機車直行,對方在路邊臨停(紅線,在我靠近車門不到五公尺的地方(
這部分因為事發已經過一年印象可能有所誤差,突然開門,而我為了閃避車門而緊急煞車
摔倒在地,過程當中無碰撞。
後來在交通大隊的協助下有取得監視器的影片,初判表上對方要負全責,醫院的驗傷單上
面有手腕骨折、臀部挫傷等等,但後續沒有繼續就醫。
事發過後兩個月,因為一直沒有接到對方的電話,於是我前往派出所告了過失傷害,目前
有幾個問題如下:
1.因為事發當時我騎的是租來的電動車,機車方公司提出的車損報價是一萬多元,而我在
事故發生後主動通知對方關於車損方面的賠償事宜,對造似乎不認為自己有肇責,只淡淡
的說等初判表出來再通知他,而機車方公司也說若是沒辦法從對造身上求償將會轉而向我
索賠,請問我該怎麼做?
2.事發至今,對造不曾出席任何調解委員會及偵查庭,也對我不聞不問,可能看我是學生
好欺負.....,然而檢查官的偵查結果認定他有罪責,但我對賠償金額沒有太多概念,加
上因為事故繁忙也只去了兩次醫院,請問民事賠償大概多少算合理?
3.肇因於對方似乎是在執行勤務時發生事故(卡車卸貨,在研究過法條後,我是否應該用
188條連同其他對方公司一起告訴?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4.當初告的是過失傷害罪,在研究過後發現,可能告業務過失傷害會更加有威脅性,但現
在也過了六個月的追訴期,不太確定能不能做更改?
5.不太清楚對方的強制險與民事賠償金是否應該合併計算,或是該如何申請,也不太清楚
是要打電話到他們公司詢問保險還是直接聯絡對造(希望能避免就避免
事發到現在,感覺自己一直在東奔西跑,這次也是特別要到台北去開庭,也因為電動車公
司的催促主動聯絡了對方兩次,但對方好像真的就一幅無所謂的樣子,讓人很是生氣,有
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對方的嗎?至少心中的不滿會少一點,感謝大家看完這篇文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0-30 11:38:00
先爬文…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10-30 11:47:00
車禍案件算是版上大宗了,有些問題其實爬文就有答案了,而且已經修法刪除業務過失傷害了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10-30 14:36:00
訴訟程序才剛開啟而已,不用急~現階段建議先保留一切支出的單據、雙方對話紀錄,還有修繕電動車報價等資料,本件事實和雙方責任尚待法院釐清。如果你真的還是很不放心,可以備妥資料到各大學法律服務社,或是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服務之機關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記得帶紙筆紀錄一下)。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0-30 20:21:00
若原po要爬文 強烈建議JustSad和某m的推發文請略過別看以免被一大堆錯誤觀念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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