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長今年在海外成立了一家境外基金,開始做起所謂的避險基金(私募基金),客戶
主要是那些有達到一定資產規模的自然人與法人,而他想在個人的社群網站IG上,書寫一
些一直以來的投資心得與從無到有成立避險基金的心路歷程來和朋友們分享,主要圖的也
就是個女兒出生想拍張照給大家看的那種成就感而已。
但因為在國內避險基金有一個特殊的限制是『不得有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主
要也就是因為境外避險基金不受政府管轄,而政府要保護那些資產量級不夠的不特定多數
人,避免他們去接觸到不熟悉的高風險投資產品,因此禁止境外避險基金公開行銷與招攬
。
而我學長就很擔心去踩到那條紅線,所以請我來替他問問看有沒有鄉民可以指點一下。究
竟公開行銷與勸誘的界線是在哪裡呢?若他的文章中都沒有提到『可以來找我幫你投資唷
』這種招攬話語,而只是『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們終於成立了自己的避險基金』這種跟朋
友分享成就的話語,那這樣會踩到不能公開行銷與勸誘的紅線嗎?
如果他在文章最後,加上說明,說他這篇文章只是在紀錄與分享創業的心路歷程,並沒有
在做廣告行銷,他的客戶只限制符合資產條件的自然人與法人,不接受一般人的委託,這
樣的澄清在法律上來看是會有效果的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