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手機行擅自用帳戶發表評論

作者: lilylemon (MoNChi)   2022-05-31 09:43:06
各位好,想請問在購買空機後,委請通訊行人員移轉手機資料,人離開現場。
隔一天後發現通訊行擅自使用我的帳戶於google地圖上發表五星評論。
上述行為構成刑法的偽造私文書罪嗎?
目前是希望給該連鎖通訊行跟人員一個警惕,請他們捐款慈善機構,這種私下和解是可行
的嗎?
還是我太大驚小怪?只能自己修改評論給差評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5-31 11:45:00
推說是測試的話,你認為會不會檢察官採信而不起訴?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05-31 14:53:00
刑法358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5-31 17:07:00
關於樓上法律門外漢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5-31 17:49:00
關於樓上只會複製貼上,沒啥意義的發言,大家請多見諒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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