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你堂兄弟姊妹同順位,而你爸又優先於你們這輩,在你們都在的狀況下,你們通通優先於伯母,順道一提,伯母與令堂地位相同,所以你說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1-14 11:12:00是的歐~~不是暗示,是依法辦理扶養不是繼承,至於說"載過來丟"會不會難聽了點??換個角度說,為何有扶養義務的沒有主動去接???何必動用道德勒索型態呢?? 很刺耳的,不是嗎??扶養 沒有代位 ,卑親屬確實包含孫子輩等,但法條已經明文寫得很清楚,"親等近者為先",用白話就是扶養義務 子 > 孫乖乖遵守法令,反正"以後"就會輪到你跟你手足重演了,ok ?順道一提,不論 子/女 "均屬同一扶養義務之人"白話言之,就是 女兒也算....(畢竟,看你寫的內容前面...猜想是不是有女性子女沒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