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律師未經同意擅自充任訴訟代理

作者: jetaimeaussi (The last Waltz)   2024-09-25 18:34:31
抱歉這個故事我原本想把複雜的內容簡單,引起閱讀誤解再補充說明故事
※ 引述《jetaimeaussi (戈木人口心耳)》之銘言:
: 如提....
1. A律師也是本大樓住戶,但沒有任何登記土地與建物在本大樓,
2. 他涉入其他私人機構案件不實請款,遭懲戒停權法扶律師派案2年。
3. 本訴訟從沒有經過區權人大會同意,並且授權給管委會提告,區權人會議
沒有寫多少人出席,沒有寫多少人同意,只有自問自答的6-7各字紀錄文字說
收回另行處分,而收回並沒有說要聘請律師打官司,律師費用也沒有先報價或是遴選
程序。是模糊的。
4.法院訴訟後的公開資料查詢內,我父親那一年的名字全被打馬賽克處理,讓我更加
懷疑決心要調查,閱卷時法官不准許我家閱卷,後來請D幫忙閱卷才發現一堆問題。
5.很多住戶起疑,區權會提問,管委會都寫交給下屆委員處理。當然也呼嚨置之不理。
: 同一個審判K案內,A律師原先拿到B法定代理人(非法人團體)委任狀,後來
: 改選法定代理人變成C,A沒有告知C也沒有向C請求律師委任狀,就擅自
: 出庭與遞交狀紙持續向D騷擾提告,後來多年官司敗訴輸的一蹋糊塗,輸到最高法院判
: 定這官司根本自原點就嚴重失格無權起訴,C完全被蒙蔽不知道有提告事情,就被冒名打官司了
: ,上述是否有損害C的名譽與權益,想請問A律師是否對C構成詐欺取財(律師委任費)
: ,與背信罪?
: 是否可刑帶民提告求償?
: 註:此B團體是管委會
: C:是我父親。
: 被告D是我與父親的熟識的好友。D孤老奮鬥也花了很多律師費雖然還他公道了,但
: 也差點差點自殺,他家人陸續因為官司含恨而死。
作者: bagaroach (JIMMY)   2024-09-25 22:21:00
認真說,看下來我覺得你們的問題大很多,1、2說的跟「律師」接案資格完全無關,最多說這律師做人有問題。3、4、5只能說令尊不是能力不足被架空就是尸位素餐。
作者: jetaimeaussi (The last Waltz)   2024-09-26 03:29:00
感謝指教,父親是被操控的人情主委居多,前主委變前主委遙控的工具主委,律師主委遙控前主委層層的信賴關係,造成後面出事,管理費幾乎都被律師主委變相的自我委任後當成他的專用提款帳戶。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9-27 00:46:00
你爸問題很大,你先想想你爸怎脫身
作者: jetaimeaussi (The last Waltz)   2024-09-27 04:38:00
律師建議我爸提告了 A律師完全沒有簽屬委任狀閱卷完畢了,沒有委任狀出現,其他主委都有簽區權人會議記錄完全沒有授權管委會委任律師提告權以上感謝大大指教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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