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十二 檢舉信件 9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10-24 19:13:15
※ [本文轉錄自 uka123ily 信箱]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標題: Re: 檢舉 jengjye 性騷擾
時間: Mon Oct 21 10:13:24 2013
※ 引述《coolbad (我是小巴)》之銘言:
: 你第二,三次及這一次並沒有新的舉證啊
: 你要我怎麼處理,我並非每篇文章都"詳讀"別人推文
: 或者再"回頭"看你們的推文內容
: 我只能就檢舉信內容處理
: 且我並沒有權利及義務去要求誰向誰道歉
: 我寫信告知對方,也是在合理提醒範圍,更沒說要他向你道歉
: (因為你舉證的,根本沒有到性騷擾的地步啊)
: 我寄信給他的內容你好像也過多猜測,也不怕你知
: 內容很單純:
: 就是要他在板上發言多加注意,有收到檢舉信,
: 並說發言雖沒有嚴重到違反板規,但已造成別人不悅
我不知道到底要甚麼新的舉證,第二次推文之舉證皆已足以證明其冒犯之意。
因為我的證據就是我表明我的意願而他再犯。
這明顯有其故意,就你的論點更是可確定其犯意。
我既已表明不悅,那他就不可以類似用詞相稱,這就是該法第二條第二款所闡釋。
我亦無猜測你寄信之內容,我只是提出,如果你要私下處理並非不可以,
那就請以你已版主身分請求他來信與我道歉或是至少溝通。
當然你已經說你沒有義務或權力要求誰道歉,
那麼就以版主的義務回答我的疑問與我提出之檢舉,
請板主考量我受損之人格尊嚴,本人並非定要處罰,
而是本人受損之人格尊嚴,被檢舉人該如何加以回復。
我爭執點在於「性騷擾」,我希望版主審查點是在於性騷擾的定義。
而非只是提出程度不足以稱為性騷擾之類曖昧不明的說法,
卻沒有針對是否是有冒犯之意或是否針對性別等要件反駁。
若退一步,你可以說不足以板規處置,那麼警告呢?
如果你依舊認為程度不足,那我應該不會再討論。
如果你願意就到底是不是性騷擾討論,我很樂意跟你溝通。
http://ppt.cc/-uwe
該網頁有研習教材,進階版有很詳盡之說明,可供你參考。
: ==
: 處理態度一致,再你沒有新的舉證內容下
: 我還是以你第一次提供的資料為主,不予以警告或處份
: 謝謝耐心閱讀完我的回應文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我已經說明了,我第一次已經先表明我的意願。
: : 但第二次他仍舊如此。
: : 你不能說要他有第三次才可以處罰吧?試問我第二次被侵害法益該如何?
: : 而且你告誡他的言詞意識在我檢舉之後,不能作為他阻卻違法之理由。
: : 再者,我來信檢舉並非要你私下處理,而是板規處置。
: : 即便推一步,你要私下處置,也是你以板主身分請求他跟我溝通或是道歉。
: : 我不明白你寄信給他,是要處理我被侵害的什麼部分?
: : 就我個人或討論風氣有何幫助?
: : 我並非就他反諷玩笑檢舉,而是就其指稱本人用詞具有以性別冒犯之意。
: : 而且若以你所謂的反諷玩笑更是確認其有故意,因為其使用性別氣質來反諷玩笑,
: : 這更加符合我所引第二條第二款,不能因為在甲板普遍就可以開脫。
: : 我與他非親非故,不能接受他隨意開這種玩笑,
: : 而這針對我的性別認同與氣質亦非針對我言論。
: : 簡言之,你不能說其只是反諷玩笑,就不符合性騷擾的定義。
: : 因為性騷擾處理範圍並不是反諷玩笑與否,而是依據第二條第二款之定義。
: : 會用板規檢舉,就是因為得處理法益問題,但私下告誡到底能促進什麼法益?
: : 公開告誡至少能夠達到減輕被檢舉人言行的傷害,由權威回復檢舉人之尊嚴與名譽
: : 或者建立討論規範等。但純粹寄信給他到底對檢舉人與討論風氣的實質助益是?
: : 如果你認為不想用板規處置,那你認為私下該怎麼處置?
: : 你不一定要認同我,但我仍要請你想想:
: : 到底你的私下告誡目的是?對於版面的討論與被檢舉人的尊嚴有何助益?
: : 也是說,(1)檢舉人得到什麼?你的處置可以讓檢舉人得到什麼。
: : (2)板風得到什麼影響?你希望你的處置會對板風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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