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ocketsun申訴案

作者: Pocketsun   2013-11-11 04:38:33
小組長您好,
我有二事相詢:
一、不知您是否認為文具板板主針對其他板友及我所申訴的爭議事件,是否還
能秉持中立、公正的立場重新作出處置?
二、板主對自己逾越板規的行為始終沒有處理(本人於檢舉中有多次提及),文
具板板主於後續處理中是否亦應當有所表示?若小組長認板主已不能公平
就此事理處,是否能請小組長有所裁示?抑或由小組長自為適當之判決?
以下有幾點意見希望可供作您參考。
一、在原始文章中,發文者的原文是:「我要先謝謝許多的前輩,各位都玩鋼
筆許久,有幾位也多少與Sam老闆有私交,卻還是可以非常客觀的回應我
對Sam的負面經驗,這點是我相當佩服的」。然而板主於噓文時,將作者
之意思歪曲為:「分享工作室的心得跟你不同面向就是=跟老闆有私交」
。隨後更多次以噓文發表情緒性言論,甚至覺得自己言行不恰當也無所謂
,如「我就覺得他在吵啊!(我的發言)不洽當就不洽當」(見原始文章,
其他情緒性噓文如本人申訴所載)。然如前所舉,文具板板主以噓文曲解
原文作者之意思,已違反板規一之規定;且扭曲他人意思非在作者所列宥
恕事項之內(作者在原始文章中有向板主表示抗議可證)。惟文具板板主就
本人對其自身言行逾越板規之檢舉,若非矢口否認,即為忽視,事後公告
亦絲毫未涉及此部分;至此,已顯有怠於處理檢舉之情形。
二、即令無論文具板板主對自身違誤避重就輕的消極態度,其在與本人之往來
信件中尚以「若處理這次板務有提及您,也望您多擔待了」相脅。惟令本
人不解者為,提出檢舉有何違犯板規之虞,有需要於板務處理中被論及?
又有什麼需要擔待?就本人的檢舉屢遭板主反覆詰問、質疑,甚至不惜出
言攻訐以觀,板主是否仍能以理性的態度重新審度此次爭議,讓人懷疑。
三、文具板板主於判決公告後立即鎖文,並指「對此公告持相反意見、認板工
處理不公者,可至組務申訴,讓小組長定奪」,全然無意聆聽板友之意見
;然對小組長判決主文中之明確表示:「tagodbless推文已違反文具版版
規,請依規定處理」卻明顯擺出不願合作之態度,更顯板主一方面雖要求
他人遵守規則,他方面卻容許自己有置外於規則之特權。類此事例尚有:
板主於往來信件中自陳「泛情緒化這部份我很在意」、「我禁止跟避免的
從來都只有板友的情緒化延伸」(見附11),但卻容任自己的情緒性噓文(
見本人申訴及原始文章)。此外,板主之言詞多有矛盾反覆,如:自承:
「那句『我喜愛工作室』,也只是我順著x的話講而已」(見附9);又或先
謂:「不用自己當家長阻止可能紛爭的下場,就是要像保母一樣收遍地亂
丟的玩具這樣有比較好嗎?就我的經驗是,沒有」(見附11),再以「我只
引述你家長之詞」(見附14)為反駁語。我雖不知板主是刻意迴避,抑或另
有原因而渾然不察自己說辭有反覆矛盾之處,然這對於板務一致性已有嚴
重斲傷。
四、文具板板主在與本人之往來信件中以狹隘的觀點來認定何人為板友,全然
不尊重不同網路使用者間容有多元的使用習慣,對本人之板友資格作根本
性的否定。但面對自己遭受相類之質疑時,卻是以完全顛倒的標準為評判
,如:「→ aova:xxx & xxx 不分享文具不等於不熱衷」;「→ aova:不
管我喜不喜歡(分享文具),是我的事情,到底跟板主有何干係?可解釋嗎
」;「→ aova:就像我天天看八卦板但不在八卦板發文,不代表我不愛八
卦」(見#1Gv-qAdd (stationery))。其對於自己的看板管理則是標榜:「
我會接管板主一職,都是認為前板主做的爛,所以拎北自己出來做」(見
附11)、「有您做對照,我更確信了還好文具板有我」(見附14)。其於小
組長判決與之想法相左時,罷不更動不當判決,惟於獲悉小組長申明其可
重新自為處置後,其文字則是難掩欣喜之情,更是完全揭露了其管理看板
之心態。
文具板板主以前(對板友)倨,後(對小組長)恭之態度處理相關爭議,現於組務
又對其就本人檢舉有所刁難處輕描淡寫,讓人頗有錯亂之感,其前後不一的態
度令人無以適從。希望小組長能就本人所詢二事能審慎衡酌後予以澄清。
不勝感謝。
※ 引述《aova (現在怪我是不是阿)》之銘言:
: ※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 合併回覆
: : 1.要求重判,是因為貴版原理由為,使用者放棄追究,而不是該言語無攻擊性。
: : 故如果版主覺得他的發言沒有攻擊性,那當然也可以用無攻擊性重判。
: : 小組也支持版主,因為認定的是版主,不是小組長,同前面SMS的申訴一樣。
: : 在公告內容中作到無可攻擊就好,引用的條文和原因修正,不代表判決會改
: 這樣我明白了,
: 非常感謝小組長對板工處理方式的尊重。:)
: 往後在判決公告內會說明的更仔細,避免不必要之誤會。
: : 2.在二方的信件回覆中,您一直針對他有沒有發過文或推過文作爭議
: : 本來就不當,但是信件不是本版受理項目,小組只針對貴版主未針對使用者
: : 要求作回覆,另外,他的經驗是他的,您或是我都不是親臨,所以他PO文
: : 被攻擊也好,被支持也好,只要沒有人身攻擊,為何要鎖他的文?
: : 我看來文,也有支持他的,今天如果他對店家有不實指控,店家如果要告他
: : 那是店家和他的事,但是版主鎖他的文顯有不當。
: 啊,小組長應該是誤解了。
: 此事件懶人包:
: 一開始c板友發文,第一篇鎖文並不是不讓c板友討論
: 而是下方推文已略有吵起來之嫌,故鎖文停止爭論,
: 也有公告請板友們想討論原主題可另開主題
: 不要爭c板友購物經驗的是非,因為那是c板友自己的經驗。
: 第二篇鎖文,是因為我跟c板友說過當他停止討論可來信,我再處理相關違規
: c板友來信告之後,我有回信並鎖文,他認可且無提出不妥。
: 又因c板友已停止討論,未免其他板友仍欲繼續與c板友爭論而延伸,故鎖文
: (但同主題從未限制或禁止討論,只是我尊重c板友,讓該篇文章停止而已)
: P板友檢舉t在c板友文章內的不雅推文,早在P板友檢舉前,其他板友就提出檢舉,
: 那時我就已受理,但說要等c文章停止討論後再處理。
: P板友與我的信件內文90%皆為板務處理的討論與請教,
: 其檢舉信跟提出檢舉的板友身份,本就無關,也不影響。
: 我個人對於P的行為感到訝異,並在板務請教信件中,提出相關疑惑與求證
: 但「我個人的訝異行為」,並不影響P板友的檢舉是否受理,或如何處理。
: P將我與他討論的板務信件延伸為「我因他非板友而不當處理」
: 實在是誇張了,根本毫無關聯,也請小組長明鑑。
: 若小組長有大概看過我與P板友信件內文,會知道雖以檢舉信為標題
: 但信件內文並無提及「因我認定他非文具板友故不受理」
: 所以我會不明白,我在信件中疑惑他的板友身份,僅止於疑惑,此為我個人行為。
: 但從無於公開板面討論,
: 也從未於板務公告中拿我個人之疑惑限制他的板友權益
: 何來處理不當之處?
: 或許我的錯誤是來自於沒有另開信件標題導致「文不對題」
: 但信件內文「文不對題」並不等於「我對檢舉信處理不當」
: 因為同案的部份,我早就接受其他板友檢舉了呀。
: 但若小組長認為我回信「文不對題」以至於造成P板友誤會我不受理他的檢舉信
: 那我的確有這樣的疏忽,
: 在此敬上歉意,也願接受警告處分。
: : 3.不管在版主或是小組長,我都是一個立場,不管使用者發什麼內容
: : 只要不違反站規、版規和版面相關,我都不會處理,不管是被推或噓
: : 發言內容的過濾不是版務人員的權力,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是版友的權利
: : 以上
: 我認同小組長的見解,我也是如此認定。
: 在本板鎖文的文章都是因內文或推文不當(已出現偏頗且易引戰之詞)
: 我對於發言內容從未干涉與過濾,也總鼓勵討論。(有過往公告可查)
: 對於P板友「不必鎖文應開放討論」的建議,
: 在與P板友的信件內文也已回應他,我認同並感謝他的建議
: 從未因我認定他非板友,而拒絕接受任何檢舉或回應。
: 對於c板友兩篇已鎖文的文章,皆已公告並回信給c板友說明,
: 兩篇鎖文都有各自其理由,絕非為了過濾發言內容,
: c板友也回信感抱歉並表示採納。
: 若需c板友與我的來往信件,我可再提供。
: 我個人認為,若兩篇鎖文的原作者都已接受我的鎖文理由
: 則此兩篇鎖文原因,似乎已不在路人檢舉不當鎖文之範疇了。
: 就像:
: 「我收文至精華區,若原作者來信要求不想被收錄、希望我刪文,
: 板友卻認為該文有留存價值,認定我不該刪文而申訴不妥」
: 這是我跟原作者之間的行為協議了,即使他人提出異議,
: 也不影響板務運作或他人權益,
: 既然無影響大眾之權益,應該也無不當處理之處。
: 願小組長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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