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nos (守護神)》之銘言:
: 1.組務板板規所述為「使用者之疑問」,並無提到不予受理之檢舉,該申訴人
: 未提出任何疑問,為做任何溝通,至於「並無檢舉、申訴或發問的差別,只
: 要是來自使用者之信件,都需回信」是小組長今日才提到的,所以小組長打
: 算隨意解釋組務板板規未提及部分?
會提出檢舉,本身不就是對於板主的判斷有疑問,而採取的提醒行為嗎?
再者,使用者寫信檢舉,板主認為不受理故不予理會,
待檢舉人前至組務板檢舉後,板主方則以檢舉人未先行溝通為由要求將其水桶,
這種惡性循環,簡直跟挖洞給檢舉人跳沒兩樣,
最後,組內原本就有規定若板主於 72 小時內未回應檢舉(申訴)人,
則檢舉(申訴)人得逕行檢舉(上訴),
現在改成了板主必須至少回信一次,不管怎麼說,都沒有水桶檢舉人的理由。
再說 #1IEQSqfQ (L_LifeJob) 這篇文章,
文章內檢舉人明明用了許多疑問句要求板主答覆,你卻不認為是疑問嗎?
還有就是組規是我自己訂的,何來隨意解釋之說?
我可以理直氣壯的告訴你,當初我寫那條組規時就是這樣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