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andmay (夜聊者)》之銘言:
babysunsun 之案,本板處理結果如下:
1.已撤銷 babysunsun 水桶。
2.訂定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原有新規發布常見問題、發文範例作廢。
PTT授予板主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
,有牴觸者無效。
板規狹義定義,就看板上名為板規之文章內規定;廣義之定義,為使用於該看板之所
有規定。
本板對於主管機關而言,其定義同網路上人力銀行、找工作等,是一刊登徵才廣告之
處,惟本板規定較其他徵才網、方式嚴謹。
我國法律,不論與勞工相關法律,如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勞工保險條
例、就業服務法等,皆未有對於工作日期之起訖應載於徵才文之規範,換言之,本板
訂定工作日期之起訖應刊載於徵才文,並未牴觸上級法律。
就抵觸部分,本板近期電洽主管機關,勞基法規定工作滿四小時,應有至少三十分鐘
之休息時間,若本板規定「工作滿五小時,應有至少三十分鐘休息時間」則牴觸。
休息時間,本板於徵才文章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條第三項規範之。
第八條 休息時間需載明起始/結束時間,格式同第七條第一項。
不固定休息時間者,仍需載明大概之休息時數。
如12:00~13:00;每小時休息十分鐘;有一小時休息時間。
第十條第三項
工作四小時需有至少三十分鐘休息時間,不限一次或分次休息。
使用者完全未填寫休息時間,就算不以徵才文章管理辦法論處,仍違反板規第二條。
申訴人修改本板發文範本,本板不予追究,其原因在於必要性。
依板規第二條第B項、第十條,刪修格式為刪除文章並警告一次。
申訴人已應其他違規遭刪除文章,再處刪除文章並無意義,而該部分警告係建立於使
用者因該項規定遭刪除文章,故本板不追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