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5

作者: ACCR (優家包子~*)   2014-02-20 13:18:21
※ [本文轉錄自 ACCR 信箱]
作者: UYC (靜心)
標題: Re: [公告] CATCH版正式版規 (96/10/30)
時間: Sun Dec 8 01:21:20 2013
: 如版友被攻擊而感到到屈辱與不受尊重時,請備齊相關文章內容後寫信向版工申訴。
:
: 若版工判定屬違規,將刪文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我想這是我第二次寫信跟你檢舉了吧?
也許板主你人很好,不想有任何的懲罰,但這樣子造成我極大的困擾,因為這讓
我一直承受攻擊、被鬧和不尊重
→ scottada2003:為何你說確定她一定會回來?? 12/08 00:24
→ scottada2003:為何你說確定她一定會回來?? 12/08 00:24
→ scottada2003:為何你說確定她一定會回來?? 12/08 00:25
→ scottada2003:掩耳盜鈴這麼快樂?? 12/08 00:25
→ scottada2003:我哪裡罵你 呵呵 12/08 00:31
→ scottada2003:我來煩擾你你不回應就沒事了阿 你還在刪文就表示你 12/08 00:48
→ scottada2003:也在享受貶低 不同意你推文的人 好讓自己高人一等 12/08 00:48
→ scottada2003:我不會在回你了 溫良恭儉的 WINNER :) 12/08 00:59
→ scottada2003:回樓上:她覺得看了不舒服 困擾她的文 12/08 01:03
→ scottada2003:我問她為何說 確定A大一定會回來 就刪了好幾次 12/08 01:04
→ scottada2003:往上第看30頁 原本我先問她 她刪我 A大來回她 12
這個人每天都來十次以上,即使我申明 N 次,我已刪很多怹的推文,這篇以前的,
也有保留一些,但不管我用什麼方式講都沒有,其他板友也勸過沒用
若板主還是覺得不便處理,那就我自己刪整篇文吧,只是那篇是應板友要求我才寫的,
裡面是板友問我的問題。
任何人選擇不寫文,是個人的自由;但我真的沒有覺得我有必要去背負別人私自
離去做的決定,而一直持續承受這些野蠻者的言行文字。(其他推文和寫信給我的板
友都明白這點)
為了留證據,我暫時不刪他的推文(並忍受其他人可能又要跟進),直到聽到你的回
覆,希望你能先處理這件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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