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aohsiung版版主b0339576

作者: b0339576 (<( ̄︶ ̄)>)   2014-10-23 06:35:50
C是常常跟別人一言不合沒錯,
但他會如此都有正當理由,而非無緣無故地兇人,
偏偏你的檢舉都無視來龍去脈,只憑C的片面之詞就斷定他引戰,
只要我的處理不是你想要的結果,
你就會一直來信或是在公開場合要我說清楚講明白,
而我也一一耐心地跟你解釋我的考量,
也苦口婆心地提出一些建議好安撫你對C的不順眼了,
但你還是聽不進去,只會一昧地要求我必須出動板規懲處他
檢舉和詢問板務雖然是板友應有的權利,
但不能因為這樣就放任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地提出缺乏公正性的檢舉,
也不能讓你老是炒冷飯而妨礙到其他板友查閱檢舉區。
加上過去一個月我已經於私信和公開場合做出各種解釋與規勸,
以及相關前科和鬧板紀錄佐證、新版7-1的規定+j板主的意見,
對於你的懲處真的是基於就事論事和許多客觀條件下所做出的綜合考量,
絕無看人雙重標準或個人獨斷之情事。
至於板規變動的部分,
站規本來就賦予板主群制定板規的權利,
也沒有規定新板規上路前必須交由板友投票,
更沒規定警告和水桶必須皆具備有效期限才行,
所以只要現行板規沒有違反站規,
而板主群又皆能認同其變動,就能視作正式版規。
※ 引述《seraphimm (瞎米呆記)》之銘言:
: 所以現在的板規是手誤板規?
: 其實你的政見已經不重要了辭了職就都是跳票違規承諾
: 多久沒被處分了表示我已努力向善:)一定要以很久前來捕風捉影強入罪嗎?
: 板規7-2也勸人為善~
: 檢舉有限定當事人嗎?
: 表示不同看法是曲解嗎?
: 自始至終我只在檢舉區反應叫鬧大?
: 你會查我跟該C有仇
: 怎麼不去查那些跟該C吵的恩怨?
: 你都說了"更怕的是你和C都沉不住氣在推文裡大戰特戰,"
: 從頭至尾都是該C找很多人吵
: 我可一句都沒理他唷
: 跳針的是您
: 其實該C一點都不重要 申訴也浪費我時間
: 但如今是雙重標準 該C與我處分的標準一樣嗎?
: 處分就是依照清楚明白的板規 不是一個板主自我曲解的手誤板規強加處分
: 還看人雙重標準
: 反應板務是站規權利 是不是濫用請小組長依現今檢舉區 衡量該C與我狀況處理
: 這跟推翻過去的案子是有什麼關係?我只申訴現在罷了
: 如果是用手誤板規執行處分當然該給回公道
: ※ 引述《b0339576 (<( ̄︶ ̄)>)》之銘言:
: : 我的政見文有提到,遇到有火藥味的文章會介入規勸
: : 處理原則就是以讓紛爭停息為最高宗旨,
: : 實際的作法則是一律先採用推文規勸,
: : 或是以鎖文強行中斷討論讓板友冷靜冷靜,
: : 若是以上兩種手段皆無效,
: : or已是明確的謾罵/私人恩怨/人身攻擊
: : 才出動板規懲處。
: : S這一個月來所檢舉的對象全都是C
: : 且他的訴求永遠只有一個:C有罪,請依板規懲處。
: : 但C是否有罪不是他說了就算吧?
: : 依據原始文章的前後文和C所回應的對象來看,
: : C往往都不是先起頭引戰的那個,反而是容易被釣魚就自動對號入座的一方
: : 有時他也只是好意提醒新板主一些板務上應該要注意的細節,
: : 其言論卻很無辜地被部分板友戴著有色眼鏡檢視。
: : 如果我只懲處C,不懲處釣魚的板友,對C不公平;
: : 但如果雙方都被懲處,往後為了公平起見,其他板友有類似情況時也就得比照辦理,
: : 那麼高雄板板規就會變成動輒得咎的文字獄。
: : 另外板上比C還要酸言酸語的板友不是沒有,
: : 但過去一個月來,S卻只對C的發言有意見,
: : 且無論我怎麼在私信和檢舉區向他解釋我的考量,
: : 他仍舊因為我沒有依照他的訴求辦理而感到不滿。
: : 後來他甚至想利用板務文對C進行全板公審,
: : 眼看著他在檢舉區跳針跳到苦主又被釣出來了
: : 且根據過往水桶,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針對特定ID進行無理取鬧的追殺性檢舉
: : 因此和j板主討論過後決定依板規6-1予以水桶。
: : 推文提醒在這兒#1K54dwkj (Kaohsiung)
: : → b0339576 : @seraphimm 如果不服我的處置,我會建議你去組務申 10/06 21:32
: : → b0339576 : 訴,利用板務文把整個板面都拖下水不是個好主意 10/06 21:32
: : 7-1與7-2的差別已在私信解釋過,
: : 而S也轉錄到板上了,這裡就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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