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常累犯的悔意值得考量嗎?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2 22:26:22
※ 引述《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常累犯的悔意值得考量嗎?
: 時間: Fri May 21 13:17:26 2010
:
作者: 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2010-05-22 22:53:00
好 這次認真一點 你論證過程都總只主張+斷言 請補充論證白話文就好 別亂用名詞 這樣比較清晰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2 22:57:00
習性對行為的影響力需要什麼論證?? 煙毒犯再犯率就夠了
作者: 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2010-05-22 22:59:00
不陪公子讀書啦 轉換回陪公子卡虎爛模式啟動中
作者: tallwood (放風箏)   2010-05-22 22:59:00
那你先說明一下施用毒品可罰性的理由和基礎好了基礎堅實了 我們再來談後面的問題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2 23:00:00
請問在你的生活中 悔意戰勝習性的比率是??你要我說明的目的是?? 你認為這個理由跟基礎是足以證明法律有重視習性問題??還是你覺得 施用毒品不可罰??還是 煙毒的成癮性是明顯而其它犯罪是不具有慣性的??
作者: vampirex   2010-05-23 00:05:00
要處罰一個行為必須要有正面的可罰性基礎,反面尋找「不可罰的理由」?你是推定人類所有行為都可罰然後再來反面排除嗎?另,「並非沒有可罰性」是因為「需要」?這是哪門子論證
作者: marxo10926 (藍色的斯芬克斯)   2010-05-23 00:07:00
1.公子混淆了兩種罪名:單純的持有、施用毒品與販賣毒品,後者的確大部分國家都處罰,前者世界趨勢是趨向於除罪化。畢竟罪名違法性的認定要求具有社會損害性,而吸毒本身不具社會損害性,(如果發生)後面的偷搶拐騙行為才有。
作者: tallwood (放風箏)   2010-05-23 00:27:00
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3 06:15:00
吸毒沒有社會損害性?? 三級的話 也許吧 一級毒品沒有??鴉片戰爭是因為吸鴉片的人都去偷搶拐片嗎還不是吸了對身體有害 吸了會讓人無法正常生活這難道不算社會損害性??偷搶拐騙只是因為價錢太高好嗎有看過多少人為了煙癮跟咖啡癮去偷搶拐騙的呢回V大 我只是因為用反面推比較快OK 正面可罰性哈我還想把酒癮跟賭癮列為有罪勒就像美國 連持有兒童性愛圖都會被判刑了...請問持有兒童色情圖的可罰性基礎
作者: vampirex   2010-05-23 09:10:00
反面推比較快?這說法不僅邏輯上有問題,在經驗上亦同;我只能說你如此粗糙的嚴謹度真的不適合討論法律。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3 09:34:00
所以我也給你正面回應啦!
作者: marxo10926 (藍色的斯芬克斯)   2010-05-23 10:57:00
2.公子又誤會了,毒品的確有成癮性,但染上毒品以後無2.公子又誤會了,毒品的確有成癮性,但染上毒品以後無法正常生活,卻是源於毒品受到管制,價格昂貴的關係。我記得之前英國就有嚐試從這方面著手去緩和毒品的害處3.持有兒童色情圖片的可罰性是另外一回事。首先,因為兒童對性自主法益的處分能力不完整,所以與兒童合意性交都是可罰行為。因為罪行重大、犯罪型態商業化,所以處罰擴張到下游的購買、持有行為。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3 13:19:00
第三點才是反毒根本原因你反倒不提。價格降低就無大害?既無大害,那生產運輸販賣又何需有罪?生運販一個無害之物,刑罰目的何在?別聽信那種吸毒者的脫罪之詞好嗎?
作者: marxo10926 (藍色的斯芬克斯)   2010-05-23 15:46:00
你要不要先用大腦想過再回覆呀?你不知道講一堆屁話是對聽者很不尊重的行為嗎?
作者: WaterPisces   2010-05-23 16:39:00
他只會自以為的選擇性回答還會作什麼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3 20:40:00
又要攻擊人家大腦了 對事不對人好嗎你的專業是用來人身攻擊的喔 真專業阿
作者: WaterPisces   2010-05-23 20:49:00
版規禁一行文的舉證呢?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0-05-23 21:02:00
自己看精華區吧無意義一行文 且不是問題
作者: WaterPisces   2010-05-23 21:06:00
明明就有但書"請舉證"不是問題不然是三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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